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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旅游企业可以在景区内经营游乐项目么?

“发改价格〔2008〕905号 《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确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不得以门票经营权、景点开发经营权打包上市。”  
浙旅控股的那几个景区特许经营权算这个文件里面禁止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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