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量化问题
下一主题:关于IPO发行人人员独立性的问题
返回列表 发帖

旅游景点企业的上市问题,请教各位

企业就一些山头、河流之类的投资开发制造了景点以及收费项目,当然这种产权不是企业的,仍属租赁,像这类企业的a股上市证监会是持什么态度呢?请大侠们点拨~~~

旅游企业从整体上来看应该是支持的,我们前段时间刚刚报进去一个,静等结果

TOP

哈!楼上的报也白报!各位查查,那家由企业直接投资的门票收费旅游景点上市了?这样的项目除了二十几年前深圳的锦绣中华之外,靠门票收回投资并盈利基本是二代的使命了!

TOP

门票收入不能作为利润

TOP

交易结构的设计和安排很重要!

TOP

序号申报企业注册地所属行业拟上市地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备注
30长白山旅游吉林旅游业上海证券交易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睟杨树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刘景伟、许志扬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唐丽子初审中
166浙旅控股浙江旅游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叶海钢魏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利刚、洪全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赵琰落实反馈意见中

1、楼主可以上“长白山旅游”和“浙旅控股”的网站查询,即可初步了解旅游类企业上市目前是怎么做的,比如如何选择拟上市主体,等等。
2、“于是之”要么是安信证券的,要么是中航证券的。哈哈!!

TOP

还好门票不得纳入上市体系,否则黄山的门票恐怕很快要四位数了

TOP

如果没记错的话,浙江旅游主营是客运的,不是门票业务的公司,似乎借鉴意义不大。

TOP

多谢大家的回复!受益良多!是不是就是说产权问题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吧?这种东西只能是租的。关于收费模式,是不是可以采用“门票+游玩项目收费+其他”的模式来解决一些童鞋的疑虑呢?

TOP

返回列表
上一主题: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量化问题
下一主题:关于IPO发行人人员独立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