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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6-2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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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所说的不能少于25%的部分针对的仅仅是法定公积金,也就是要求企业每年从税收利润中提取10%的那部分累计,仅仅包括这部分,其他的可以全部转为注册资本。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问题,要区别对待:只有真正的资本公积(确定的货币性资产)才可以转增资本,过渡阶段的资本公积只有在转为真正的资本公积之后(转正后)才可以转增资本,而有些资本公积永远都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原来的会计准则对于资本公积会计科目区分的比较细,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只有资本(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二级明细了,但是从本质上看,也是有的资本公积可以直接转增资本,有的需要满足条件后才能转增资本,有的永远不能转增。请参考《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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