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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捐赠或债务豁免

大股东捐赠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啊?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中说计入所有者权益,那是不是指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科目呢? 但是,现实中,有些地方工商局不同意这么处理,倾向于计入营业外收入交税。
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
问题1: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

会计和税法不一样的,这个肯定要交税,我认为如果股东捐赠100万元,企业税率25%,则应该75万进资本公积,另外25万进应交税费,即: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应交税费 25万 资本公积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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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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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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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也管交税?
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没有问题,还有,作不作营业外收入和是否交所得税无关,按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与权益相关的所得税支出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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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资本公积,然后交税,税务局可没那么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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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确,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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