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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巨亏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问题

请问,现正做一A企业将净资产为负1000余万的一个子公司B 处置掉,经了解接受人为该企业一高管,产生的投资收益近1000余万,(从公司业务以及实际资产情况几乎没有可产生商誉的可能)且该高管接手后就是停止业务并注销,是否要披露成关联交易,另外 会计上 是否能确认该块投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这样出现在3年期的申报报表上是否好看?最好是如何处理?求教

问题1:招股说明书对于关联方披露的口径是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都将董监高视同关联方,所以该交易视同关联交易披露;
问题2:处置该子公司,对于母公司报表而言,确认投资损失(账面成本与处置价款即0的差额);对于合并报表而言不确认投资收益,而将母公司报表的投资收益调整为年初未分配利润和该子公司当期的损益表科目(如有),否则合并报表无法编平。
其实这也好理解,对于母公司而言就是卖股权当然要确认投资收益;对于合并报表而言,是减少合并主体,按照净资产转让产生不了投资收益。(如果不是按净资产转让而是由差额那差额要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还有,我没明白为何不直接注销,要倒一手呢,这样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呀。

一家之言,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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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意思是净资产为负,高管自己亏钱把负资产 处理掉。这是关联交易。相当于剥离不良资产。不过交易价格不公允的话会不会涉及操纵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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