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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亟待规避集体诉讼“雷区” [打印本页]

作者: cora2010    时间: 2011-5-23 02:55     标题: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亟待规避集体诉讼“雷区”

一项跨国调查报告显示,集体诉讼正在成为中国概念股海外上市的绊脚石。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亟待规避集体诉讼的“雷区”。
一项涉及欧洲5国、180名跨国公司律师的独立调查报告《变小的世界:欧洲公司法律顾问如何管理跨国争议》由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正式在此间推出。报告指出,经济衰退时,企业法律诉讼将会增加。中国企业特别要注意,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经济进入疲软期,中国企业应对跨国争议的战略和法律策略极其重要。
据介绍,集体诉讼正在成为中国概念股海外上市的绊脚石。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而在纳斯达克市场,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企业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损失的不仅仅是诉讼费和赔偿,企业声誉也大受影响。
前不久,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股价一泻千里,并被摩根大通仅以每股2美元的价格收购之后,愤怒的股东操起法律武器。贝尔斯登面临涉嫌违反证券条例的集体诉讼。几乎同一时刻,国内网络游戏行业的领头羊“巨人网络”,开创了中国户外广告的新时代、风光无限的“分众传媒”,遭到了来自同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的集体诉讼。事实上,原告方就是抓住了巨人和分众信息披露晚了19天和12天得以“大做文章”。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吕立山建议,公司在面临集体诉讼时可以采取两种策略:第一是运用自愿和解的方法,这样,可以划分并减少潜在起诉者的总数,同时削减集体诉讼律师的“胃口”,但这仍要确保恰当的索赔或补偿。第二是当企业面临集体诉讼时,需要了解其他国家的司法体系以及类似案例的处理,这样可以让自己提前勾画出在面对他国集体诉讼时,可能遭遇的后果并提前采取相应行动。
针对在跨国诉讼中最受关注的美国,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很多途径避免诉讼。除了全面依照程序和周密规划公司组织结构,还可以设置强有力的内部监控程序和有效的文件管理存储程序,通过掌握动向,避免落入美国法庭的管辖范围。吕立山说,“应对跨国争议,无论企业是原告还是被告,中国企业都需要做好战略部署,提升法务管理的能力,理解在不同国家解决纠纷的最佳司法体系,了解涉及司法程序的细节知识也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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