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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小板小额融资 一药可望治多症 [打印本页]

作者: Pegasus2008    时间: 2011-5-28 02:15     标题: 中小板小额融资 一药可望治多症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日前在第四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透露,该所将推进再融资制度改革,在中小企业板建立小额融资机制。与“降低上市门槛”、“设立绿色通道”等老话题相比,这是一个更具现实意义的制度创新。这项改革不但能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更有效地满足其资金要求,还有益于营造中小板“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它还可降低市场风险,并推动改变中国股市的“圈钱”积习。
在这种机制下,中小板将简化上市公司小额融资的审批程序和缩短审核周期。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可看作美国小额发行注册豁免制度的“中国版”。美国证券法“D条例”规定,中小企业5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公募可以向证监会和州监管当局申请注册豁免,旨在寻求便利筹资者与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的平衡。我国证券法律尚无此例,深交所不能“小额豁免”,但可以小步快行。
建立高效率的小额融资机制,对中小企业来说可谓“对症下药”。首先,与传统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更新快、运营周期短、风险高,回报较高的特点,这就决定其融资需求具有明显的特征:一是持续需求资金,需频繁融资,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和购置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二是,因为不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较高,因此,资金要及时到位。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融资开发的新产品、使用的新工艺又未经市场检验,股东难以评估其经营风险及违约概率。并且,对于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性质和风险,中小企业和投资者之间存在巨大“信息不对称”现象,中小企业的单次融资金额不宜太大,避免投资者因判断失误而造成过大的损失。
中小板实施小额融资制度有一个重要的好处是,确立起甄别企业经营高下、信用优劣的市场机制。如果企业在第一次融资后,很快体现出收益,那么下一次融资就更加便利;如果融资后不见效果,甚至融资理由本来就是谎言,那么就会被打入另册,投资者也会用脚投票。
中国证券市场还长期存在一个“病灶”——圈钱成风,上市公司不管有无需要,只要有条件便编织故事,不断增发或配股。事实上,有些中小板公司也是上市后便改变了资金投向,存在先圈了钱再说的情况。中小板推行小额融资制度后,有望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显现出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诚如是,中小板的这个创新举动将有助于整个资本市场倡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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