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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银河证券重组不停步 [打印本页]

作者: mcmc    时间: 2011-5-29 05:37     标题: 新银河证券重组不停步

“最近关于重组难产的消息不准确,新银河证券挂牌的脚步是不可能停下来的。”公司内部人士透露,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银河证券”)的董事会以及监事会都已产生,计划10月底挂牌,最迟在年前挂牌成立,并直接获得创新类券商牌照。
而2006年10月31日,正是证监会综合治理证券公司的最后期限。
今年股市行情的转好,给银河证券带来了扭亏的契机。5月份,银河证券167家营业部贡献的经纪业务收入每天都在2000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成交金额8284亿元,市场排名第一,客户总数保持在320多万;在投行业务方面,银河上半年成功发行了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9只债券,承销发行中国银行、新兴铸管(增发)两只股票,承销收入达到3.1亿元。加之一直亏损的自营重仓股实现盈利将近3亿元。今年1至6月,银河证券业务收入共计13.8亿元,11.7亿元的净利润位居券商第一。
“公司里有人开玩笑,现在银河证券的盈利状态看,如果行情持续走好,不用重组就能自救。”这名内部人士说,加上证监会在给新银河证券的筹建批复中要求是“今年6月底挂牌”,而事实上,这一步至今没有完成——这令新银河证券不了了之之说开始流行。
“重组阶段性进展”
2005年6月14日晚,国务院批准汇金公司注资银河证券。新银河证券注册资本为60亿元,股东有5家,其中银河金融控股出资59.93亿元,后者成立于2005年8月8日,是重组银河证券的平台,依照重组计划,银河金融控股将下设三家公司:新银河证券、银河投资有限公司和银河基金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注册资本为70亿元,其中55亿元来自中央汇金公司,15亿元来自财政部。新银河证券将用60亿元收购老银河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和营业部,收购将完全在市场化的模式下进行,老银河证券的不良资产不会进入新银河证券。
今年1月,原证监会稽查二局局长李鸣、上市公司部副主任肖时庆分别出任新银河证券法定代表人和总裁。原银河证券董事长朱利落选董事长一职,仅在上游控股公司出任董事长。
但新银河证券的挂牌一拖再拖,内部人说“至少在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权力博弈上一直非常激烈”。
知情人说,以朱利为首的老银河证券班子将主管公司日常经营,李鸣等两名新领导负责筹建新公司。新公司由于管理层背景以及没有包袱,处于强势地位。但根据当初约定,新银河证券必须收购老银河证券的业务,因此新银河证券的管理层要想真正达成为掌权者,还必须过老银河证券人这一关。
如果在处理老银河证券资产时,一刀将老银河证券的委托理财资产切掉,划拨到银河资产管理公司,很多之前的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可能暴露,一些人难逃脱责任追究,这样就让部分人抱着行情转好翻盘的心理等等看。同时,今年行情好转,上半年的盈利也就成为老银河证券人士在新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博取权力的筹码。双方僵持的局面一直持续。
本刊获知,目前随着银河证券的委托理财窟窿在逐渐缩小,新老银河证券的人达到了一个权力分配的平衡点。
近日朱利在公司上半年工作会议上说,银河证券重组取得阶段性进展,目前银河金融控股的董事、新银河证券董事、监事已经到位;老银河证券风险已基本查清,没有发生新的挪用挤占客户资产、资金的行为,有效地隔离历史风险。
券商监管思路生变
可以肯定的是,新银河证券挂牌后获得的那张创新类券商牌照,将比现在更值钱——现在,证监会正研究鼓励创新类证券公司上市的有关扶持政策,为证券公司直接上市突破僵局。
本刊获知,随着治理工作接近尾声,分类监管的方向将有一些变化。知情人透露,今后,证监会分类监管的重点将从传统的四类(创新类、规范类、高度风险类、处置类)分类的监管逐渐转为上市和非上市的证券公司。
证监会分类监管的思路也是在这近两年的综合治理中逐步形成的。从2004年开始,证监会对券商进行了一系列综合治理,为了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管,证监会将全国132家券商划分为A、B、C、D四类。A类即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类,要求综合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8亿元以上,经纪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1亿元以上,获选A类的券商将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有资格从事各项创新活动;B类即规范类,对应要求分别是2亿元以上和2000万元以上,获选B类的券商有资格参与股票发行询价、开展资产管理、通过银行间市场融资等;以及C类高度风险类和D类处置类(D类券商是接近被托管的券商),它们是“综合治理”的重点对象。证临会在2005年处置了13家证券公司,2006年上半年又对整改无望的8家证券公司采取了清理托管、破产重整、收购兼并等风险处置措施。
“目前的情况是,A类券商获得的政策扶持最多;但今后,已上市的证券公司将获监管层更多政策上的支持。”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除了政策的扶持之外,券商主动上市动力还在于:上半年复苏的证券市场令越来越多的券商一改往年的颓势,利润大幅激增。
广发证券和长江证券都曾经有意借壳上市,而中金、国泰君安在公开披露的信息中透露了海外上市计划,同时光大、招商、东方、海通、华泰、国元等多家券商也表示希望明年能够尽快上市。
不过在借壳一事上,券商走的并不顺畅。今年6月至7月,长江证券借壳东湖高新(600133);光大证券借壳轻纺城(600790);以及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000776)等等都因涉嫌内幕人操纵二级市场而受到证监会和深交所调查。
而作为国泰君安和申银万国的第一大股东,汇金公司的高层曾明示:监管层对于以前某些券商复杂的股东关系结构,感到非常头疼。而券商借壳上市只会将这种复杂的股权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因此监管层并不鼓励。
由于监管层方面鼓励创新类券商上市,证监会有意将规定中“券商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条款可能减少至两年”的说法传得沸沸扬扬,但证监会机构部人士对此拒绝置评。
虽然《证券法》中,对于公开发行新股的公司中的要求定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但是在2006年5月证监会最新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2006年第32号令)中,发行人应当符合条件的第一条就明确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新规中既然已经明确为3个会计年净利润为正数,而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也刚颁布不久,那么为券商上市破例的可能性极小,监管层对于券商上市的支持更多是体现在监管层面,而并非上市条件上。
不可否定的是,近年来对于拓宽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券商成为上市公司,一直是监管层政策重点。2005年证监会明确指出“将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解决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
按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大多数证券公司通过计提后2004年净利润调整为负数,预计到明年达到连续3年净利润为正数的券商有中金公司、广发证券以及招商证券等几家创新类券商。
据悉,8月下旬,证监会将召开一次创新类证券公司参加的研讨会议,会议主题是探讨如何进一步支持创新类证券公司发展。预计在此前后扶持证券公司上市的政策将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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