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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 广发借壳清障 [打印本页]

作者: fructify    时间: 2011-5-29 06:58     标题: 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 广发借壳清障

今年券商借壳上市浪潮风起云涌,不过到目前还没有成功案例。
  
而8月31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则为券商上市清除了障碍。
  
消息人士说,交易所此次修改条例,就是为了配合广发证券以及其他的一些证券公司的上市工作。
  
延边公路(000776.SZ)自从6月2日停牌后,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迟迟不见下文。
  
市场人士分析,广发上市最大的难题在于,延边公路现有的流通股盘子只有9318万股,广发证券总股本却达20亿股。这与相关法律条文不符。
  
《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而广发证券的股份进入延边公路之后属于发起人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才能流通,所以直接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此次“补充通知”规定,为规范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行为,明确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具体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9.2条,现就《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十)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规定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
  
二、社会公众不包括:(一)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对此规定,业内人士解释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就不再强调“流通股”概念,转而称为“社会公众持股”。
  
延边公路现有总股本为18411万股,超过总股本10%的只有两家:吉林敖东持股27.93%,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股18.83%。
  
广发进入之后,由于总股本大大增加,深圳国投的持股比例将降至10%以下。
  
如果“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算作社会公众股,那么广发的社会公众股份数将增加并且超过10%,从而符合上市条件。
  
据记者了解,吉林敖东将向广发证券定向增发,交易所如此修改条例之后,广发证券的上市公司将很快启动。
  
就广发证券借壳涉嫌操作二级市场受到调查一事,广发证券一名高管说,对股价异动的股票交易进行核查,这是交易所的常规工作,交易所只是调查广发证券席位有关账户的情况,并非调查广发证券。到目前为止,没有听说广发有违规操作之处,也没有接收到交易所任何通知下达。
  
根据广发的财务报表,即使今年借壳失败,到明年也可以达到了IPO三年盈利的要求。或许直接上市将成为广发的又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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