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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特许参股南方电网 电力改革出现微妙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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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er2012
时间:
2011-5-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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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特许参股南方电网 电力改革出现微妙变局
中国最大发电企业华能集团公司(下称华能)一次特许的参股行为将始于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推到了一个微妙的境地。
不久前,广东省酝酿出让所持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电网)部分股权,吸引了不少买家。本报获悉,华能与广东省国资委达成初步意向,出资将超过100亿元获得南方电网15%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此前,参与最积极、夺标呼声最高的国家电网退出了竞购行列。
此次参股如最终成行,华能将成为中国第一家持有电网股权的发电企业。这样,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所形成的厂网分开、互不参股的局面也将第一次被打破。
对此,中国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位官员称,华能参股被决策层作为特例处理,并不意味着电力改革的方向有所调整。但反对者认为,厂网分开、公平竞争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最为核心的原则,而华能介入电网,则让坚守了4年的政策底线被突破。他们甚至担心,其他发电集团会以各种理由进入电网,最终重新导致厂网不分,改革难以为继。
2003年后陷入停滞的电力改革在即将重启之际,新的争论和更大的挑战正迎面而来。
电厂首入电网
本报获知的消息,华能参股南方电网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电监会等部门的原则同意,目前处于具体细则敲定过程中。
作为中国实力最强的发电企业,华能近年在并购方面多次出手,但从未涉足电网“禁区”。对于参股南方电网一事,华能新闻处处长李兆魁称,他注意到网上流传的消息,但尚未接到正式通知。
接近决策层的人士透露,华能参股一事在国庆前后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认可,但具体持股比例和出资数额未来仍存变数。
事实上,在历时超过一年的南方电网股权转让过程中,中国最大的电网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参与最为积极,它目前持有南方电网26.4%股权。国家电网有意借广东省国资委寻求套现之机大幅增持,但由于涉嫌垄断全国电网,遭到发改委、电监会的反对。本报获得的未经证实的最新消息显示,国家电网已退出竞购行列。
由于要为旗下的广东发展银行重组筹措数百亿元资金,用以弥补该行财务亏损和拨备不足,持有南方电网70.4%股权的广东省国资委有意变现部分股权。2006年8月,出于同样的目的,广东省国资委已将全资拥有的广东粤电集团2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能集团,涉及资金超过100亿元。
南方电网成立于2002年12月,以广东省、海南省电网资产,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在广西、贵州、云南所属电网资产为基础组建。以投入的资产数额计算,广东省国资委是第一大股东,持股70.4%,本应在南方电网中发挥主导作用。
但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电网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平衡有关部委的不同意见,国家规定南方电网由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由国务院国资委派出,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这一特殊安排使得大股东广东省国资委在南方电网中拥有的话语权和获得的收益相对有限,这也是广东省有意出让部分股权的深层原因。
知情人士称,国资委对于南方电网股权转让持支持态度,在国家电网因其他部委反对而面临出局危险后,国资委希望华能介入,独自或者联合国家电网接盘南方电网股权。
由此,华能得以电厂身份进入南方电网。按照国务院2002年3月颁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厂和电网在资产上应相互独立。按照此原则,原国家电力公司在2002年底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厂网之间已无资产关联(改革之初电网预留的部分发电资产除外,此部分资产目前由电监会组织出售变现)。4年之后,华能打破了这一局面。
特例还是开端
“南方电网公司利润率不足2%,业外企业对电网资产不感兴趣。而包括华能在内的发电企业有能力也有意愿进入,看中的不是投资收益,而是借助对电网的控制,为旗下电厂优先上网和获得较高电价提供便利,尤其是在电力市场过剩时。”一位电力行业资深分析师认为,此举华能有利,但对其他发电企业有潜在威胁。
2002年启动的电力体制改革电厂和电网强力分开,主要目的是打破原国家电力公司厂网合一的行政垄断,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国电系统之外的发电企业遭到不公平待遇。
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介绍,2002年电改之前,独立发电厂每年的发电小时数比国电系统的发电企业要少500小时-1000小时,在上网电价、电费结算方面,也经常受到挤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电力工业的改革与重组》课题报告中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认为垂直一体化经营的电力企业在市场中可以借助垄断资源(即电网和调度交易中心),任意蹂躏独立电厂。该报告称,实行厂网分开就是要消除这些不平等现象,使各发电企业都不拥有垄断资源,处于相对公平的竞争地位。
但华能作为中国最大的发电集团进入南方电网,使电力市场发电侧已基本形成的相对公平的格局面临挑战。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韩晓平称,这一做法有悖电改基本原则,可能引发其他发电企业的不满,甚至会打乱市场秩序。
知情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在审议南方电网股权转让方案时,考虑到了上述问题,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还曾提出过反对意见。经过多轮讨论,决策层倾向于把此事作为个案处理,原则同意在保持广东省国资委控股地位和南方电网现行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引入华能作为新的股东。
“华能只是参股,不会发挥主导作用。另外还会出台措施对其进行约束,确保南方电网的体制和状态不因华能进入而改变。”电监会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说。
“有第一个特例则可能有第二、第三甚至更多,”韩晓平认为,“其他发电企业也可能效仿华能,寻机介入电网,厂网合一的弊端会重新出现。这对电力改革而言,某种程度上是反复,甚至倒退。”“这个口子不能开,除非华能退出南方的发电市场,但这显然不现实。”他说。
而在曾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周小谦看来,电网投资多元化是发展方向,电厂持有电网股份并非绝对不可,但前提是确保国家在电网中绝对控股,以及将电力调度职能从电网中独立出来,“这需要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电改十字路口
目前正值电力市场由严重短缺转向基本平衡、少量富余,电力改革在暂缓三年后即将重启的敏感时期,华能和南方电网这笔接近定局的交易再次引发了业界对于电力改革方向和路线的争论。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厂网分开’不能轻易突破。”韩晓平认为,电力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交易主体,买卖双方进行公平交易,电网企业负责提供公共输电通道,类似于高速公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电网承担电力输配售以及调度,在购销两端进行双重垄断。
“目前情况下,电厂和电网相互参股,不仅下一步输配分开、调度独立等改革无法开展,甚至发电侧最基本的公平竞争环境也将受到威胁。”一位电力专家说,现在需要明确的是,厂网分开要不要继续坚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原则能不能被“特例”所打破。
事实上,国家在下一阶段电力改革的安排中已明确指出,厂网分开不仅需要坚持,而且通过处理遗留问题来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本报获悉,在即将正式印发的《“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十一五”电改工作将继续坚持国务院2002年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和方向,在前两年重点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上,推进主辅分离,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目前,电监会已着手处理改革初期暂留在电网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这些发电资产是厂网分开诸多遗留问题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这些资产变现后,将用来支付下一步主辅分离改革所需的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如果既定的改革安排能如期推进,尤其是实现输配分开和调度独立实现后,电厂和电网相互持股就合理且可行。“那时华能再参股南方电网就不会引发争议,而现在入股显然是早了一步。”上述电力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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