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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证监局长被司法控制 北亚和燕化重组真相待明 [打印本页]

作者: glamorous    时间: 2011-5-29 11:35     标题: 黑证监局长被司法控制 北亚和燕化重组真相待明

日前,黑龙江证监局局长丁若鹏在办公时间被当地司法机关带走,至今未回。据《证券市场周刊》了解,丁被带走应与S*ST北亚(600705,曾用简称“北亚集团”)董事长刘贵亭的被捕事件有关。刘贵亭等北亚集团一干人被拘捕后,丁是第一个被司法控制的涉案政府官员。
北亚集团兵败如山倒,各资产板块问题相继水落石出,而2005年备受市场关注的燕化高新(000609)重组就和北亚集团有关。随着北亚集团问题的逐步曝露,燕化高新的重组真相也正待剥落。
北亚案在扩大
“一个月前,丁若鹏在伊春市被当地司法机关带走,他是被前北亚集团董事长刘贵亭案‘带’出来的,北亚集团的案子正在一步步扩大。”当地一位知情人士说。
据了解,刘贵亭因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2006年5月初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察。此后,公安部在5月11日发出B级通缉令,并查明刘贵亭涉嫌挪用公款5000万元及受贿6万元。有消息称,刘贵亭已于今年6月9日在深圳被逮捕。
原北亚集团的一位高管称,刘的问题远没有被揭开。刘通过在公司安插自己的亲信而实际控制了北亚集团,经刘贵亭之手,有接近25亿元资金的投资去向至今仍是个谜。
资料显示,刘贵亭曾任哈尔滨铁路局团委组织部长、企业管理办公室现代化管理科科长;哈尔滨铁路局外经处主任、副处长、处长、党委书记。2002年,刘成为北亚集团董事长,并在北亚集团确立了牢不可撼的地位。知情人士称,刘被哈尔滨铁路局派到北亚集团后,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北亚集团的投资遍布全国,主业开始险象环生,公司“烂到根了”。
2006年1月,S*ST北亚公告显示,截至2006年1月18日,公司短期贷款逾期合计16.22亿元,其中集团总部逾期贷款11.32亿元,控股子公司逾期贷款4.90亿元。
而截至今年4月,因逾期未偿还贷款,共计12家银行起诉S*ST北亚及其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26起,涉及本金人民币96323万元,美元2634万元。
掠夺燕化高新
收购燕化高新既是北亚集团几个资本高手一次漂亮的财技表演,更有中国石化集团的“玉成”。随着时间的推移,收购方北亚集团身份已经逐渐公开,而从燕化高新套取的资金最终落到了谁的手里?这笔钱和刘贵亭被捕有多大关联?而中国石化集团当初为什么要将数亿元利益拱手送给北亚集团的人?该案要不要进行“纠错”?等等至今却仍是疑问。
2005年1月29日,燕化高新发布公告称,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能能源”)受让控股股东燕山石化持有的368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28.39%),成为第一大股东;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天华国际”)受让燕山石化持有的其余1500余万股,成为燕化高新第二大股东,转让价均为3.8元/股。转让后,股票性质均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燕化高新脱身中石化系统,转而成为民营控股上市公司。
据了解,北能能源注册股东均为自然人,分别为石东平、周双盛、胡陇琳以及王维,均具有“海通系”背景。天华国际的股东也同样为两自然人,王瑞及罗为分别持股60%、40%,则均有香港“和黄系”背景。
燕化高新股权转让过程中,收购方北能能源和天华国际曾承诺两家不是一致行动人。而事实上,通过中间公司成都东方新城公司(下称“东方新城”),北能能源和天华国际形成了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北能能源持有60%股权的洋浦鸿泰达公司(下称“洋浦公司”),胡陇琳和罗为都曾任过职,并同时间被洋浦公司派往东方新城当董事。
事实上,无论是作为收购方的北能能源和天华国际,还是被收购的燕化高新,都通过复杂的人事关联与北亚集团关系密切。
其中,天华国际的股东王瑞,在2000年至2004年8月间曾任北亚集团的董事及副总经理;在2001年北亚集团增发A股时,其时任项目负责人的海通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郑宽,在2004年12月31日召开的燕化高新董事会上,被聘任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而北亚集团原总经理李方现在则出任燕化高新董事长。
北能能源与天华国际声称两家“不是一致行动人”,显然这样安排的背后其实大有深意。燕化高新原大股东燕山石化持股比例达40.01%,若由一家公司向燕山石化收购,势必触及30%的要约收购上限,将不得不进行公开要约收购。而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通过关系隐蔽的关联公司共同持股,绕过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成为收购方惯用的手法。
在《证券市场周刊》获得的该重组计划表《山花项目工作进度表》中,北能能源与天华国际两收购方的具体执行人均为胡陇琳,两家负责信息披露等也为胡陇琳一个人。
而对北能能源和天华国际而言,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截至2003年底,燕化高新净资产为4.3亿元,银行存款高达2.33亿元,北能能源和天华国际仅以1.9亿元的代价就取得燕化高新的控制权。而且,按照后续资产回购计划:中石化还将向燕化高新回购其原有生产经营性资产,货币现金留置在股份公司。燕化高新经营资产出售给中石化后,还让收购方间接套现了1.95亿元,即收购方以1.9亿元成本就可以将4亿元现金“买”到手中。
其时,将这样一块优质资产卖给由投资银行背景人士组建的公司,燕化高新方面意见极大。知情人士表示,燕化高新大股东此次的转让完全是“践踏国有资产”。
资料显示,燕化高新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石油化工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和氧氮气等空气制品,在同行业中一直位居龙头位置。从2001年到2003年,燕化高新的每股收益为0.19元、0.17元和0.2元,每股收益率保持在6%左右。
据了解,燕化高新的聚乙烯催化剂的产量质量及销售量在国内均占首位,其市场份额近年一直保持在80%左右,而聚丙烯催化剂的市场占有率也高达30%,银催化剂则是全国垄断,其技术水准与壳牌的产品相当。
不仅如此,知情人士还向《证券市场周刊》透露,中石化拟回购的资产被有意调高了评估价格,这意味着中石化要掏更多的现金回购资产,给收购方留下更多的钱,造成更多国有资产流失。
该人士说:“很多拟回购资产已经折旧或贬值,但在评估时却有意放大。如北京恒和投资公司,账面资产500万元,评估价值也是4919.89万元,但这个公司几年前会计上已经处理过了,要取消的,后来因为其他原因没有注销;还有金百合技术开发公司、燕化高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等几乎没有有效资产了,但仍然评估值很高。不知道中石化为什么要多拿钱给收购方。”
其中,北京恒和投资公司、金百合技术开发公司以及燕化高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均为燕化高新当时下属公司,为中石化回购中的一部分经营性资产。
真相何时剥落?
中石化的意图至今不明,但这并不妨碍这几个资本运作者在燕化高新舞台上上演北亚集团的雷同故事。
按照当初的重组计划,燕化高新经营性资产被原大股东回购后,将用现金收购东方新城的房地产资产,而东方新城曾一度为北亚集团所控制。东方新城的资产状况也曾受到严重质疑。
东方新城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金1亿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东方新城曾是北亚集团的一分子,2003年底,北亚集团和其子公司分别受让北京硕鸿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硕鸿达”)和天华国际所持的东方新城100%股份,共计支付1.09亿元。当时,东方新城净资产为9953万元,转让溢价947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的两个出让方均与北亚集团有关联关系。北亚集团2004年年报显示,北亚集团持有北京硕鸿达15%的股份,而天华国际股东王瑞在2003年时曾任北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罗为则是东方新城的董事。
2005年4月,北亚集团又以7352.7万元将东方新城77%的股权转让给洋浦普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洋浦普华”),以945.4万元将东方新城9.9%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易盈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易盈”)。同时,北亚集团子公司天津凯德投资发展公司也将其持有的东方新城公司13.1%的股权以1250.9万元转让给洋浦金信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信安”)。
而此次的转让价,较北亚集团两年前的购入价少了1351万元,属于亏本买卖。此时出现的洋浦普华成为一个资本的纽带。
洋浦普华注册资本1.82亿元,由北京泰益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5%,但后者实际出资却高达2.11亿元,后者则由郑宽控股65%。
在被收购后的2005年11月,燕化高新便确定以9975.57万元的价格,从洋浦普华手中收购成都天府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府新城”)41.36%的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燕化高新共计将持有天府新城95%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
事实上,燕化高新与天府新城的渊源颇深。天府新城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2亿元,原股东为洋浦普华、天易盈以及金信安,2005年4月,燕化高新分别以现金增资、现金收购的方式取得天府新城近54%的股权。为此,燕化高新付出了约1.2亿元的现金。
此外,在2005年6月1日,燕化高新董事会还决定为天府新城提供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这项担保被理解为北亚集团的翻版,2004年1月29 日,北亚集团受让东方新城仅一个月后,其董事会便决议为东方新城提供贷款担保,总额2亿元,而这笔担保却一直没有下文。
至此,资本胜利完成腾挪。但无论是东方新城还是天府新城,均为上述资本高手所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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