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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南京会议”严令:明年9月前30风险券商司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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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udale
时间:
2011-5-2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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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南京会议”严令:明年9月前30风险券商司法破产
截至10月底,所有问题券商的清理重整方案都已基本落定,南京会议被认为是券商综合治理正式进入收官阶段。
“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券商综合治理的工作重点是加快风险处置和重组两个收口工作。”中国证监会机构风险处置办公室(下称“风险办”)主任吴清10月30日在南京表示。
当日,由风险办牵头召开的券商风险处置收口工作座谈会在南京举行,沪深专员办、各省证监局和近30家被处置券商现场工作组、行政清算组和托管组均派代表出席。
与会人士告诉记者,这次会议最后确定,2006年底前完成10家左右去年被处置券商的行政清算工作,明年8月全面完成处置券商的行政清算工作,同时,有计划处置一批整改期限届满但救治无望的券商。
10月31日为券商综合治理最后期限。据悉,截至10月31日,所有问题券商的清理重整方案都已经基本落定,南京会议被认为是券商综合治理正式进入收官阶段。
处置进入第三阶段
据风险办相关人士介绍,券商风险处置工作大致可以分为第三阶段,之前两个阶段分别是“从去年到今年一季度为集中处置时期”和“今年二、三季度的重组时期”。
其中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制定处置方案、实施现场处置;第二阶段则开始旨在推动整改重组和已处置公司的收口工作。
据了解,此次座谈会上,风险办主任吴清布置了风险处置工作中的下一步工作安排。主要内容为,尽快完成帐户清理、第三方存管、证券类资产转让和员工安置等行政清理工作,抓紧完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和个人债权收购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处理机构名义的个人债权和各类敏感债权,做好行政处置和司法破产的衔接工作等。
9月5日,券商综合治理座谈会在京召开,尚福林表示,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与综合治理开展之前的2004年初相比,主要风险指标平均下降90%。”
数据显示,2006年上半年证券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31亿元,实现利润123亿元,盈利公司93家,全行业连续4年亏损的局面将在今年得以扭转。
两大疑难问题
在南京收口会议上,风险办主任吴清说,下一步工作“收口较难,压力较大,疑难问题较多”。
这些问题中,个人债权收购工作进度较慢被认为是重点问题之一。一位参与券商清算工作的监管人士告诉记者,造成这种局面,清算组也是最为无奈,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接受个人债权资料的时候消极对待,“烫手的山芋谁都不愿意接”!
记者采访中获悉,机构名义个人债权和敏感类债权的处理是收口工作中现场工作组和清算组面临的两个最复杂的问题。
江苏省证监局机构处的一位与会官员在电话中表示,机构名义个人债权的问题在去年证监会下发10号文(《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 之后得到了一些解决;而敏感类机构债权虽然政策已经明确,即按照一般机构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但不少地方的政府和主管部门并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善后措施。
在座谈会的分组讨论中,不少清算组成员特别提出,一些地方保护的做法也影响了债权人公平受偿及风险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30券商明年8月底前进入破产程序
据了解,此次座谈会上,从2004年以来30家被处置的证券公司,被要求在2007年8月底前全部进入司法破产程序。
记者采访中获悉,截至目前,30家已被处置券商中已经进入司法破产程序的有4家,正在与法院沟通协调的有9家,其他17家均未与法院接洽。
吴清称,“证券公司行政处置向司法破产过渡的路径也越来越明确,部分被处置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基本成熟”。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已经制定完毕,按照条例规定,在风险处置中,现场工作组、行政清算组、托管组将和稽查组及专案组实现五组联动,从而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对犯罪的打击力度。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券商综合治理过程中,证监会累计对40人采取了市场禁入措施,对29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从业资格的行政处罚;而公安部在配合风险处置的统一部署中成立了多达24个专案组,对98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448人涉嫌违法违规人员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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