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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盘贻害无穷 封闭式基金后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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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ysweet
时间:
2011-5-29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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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盘贻害无穷 封闭式基金后事如何处理
关于封闭式基金的“后事”如何处理,前期市场上一直有较为确切的传闻,即“到期封转开”,但后来突然冒出了一个“到期清盘”的说法,很让市场迷惑。
从表面上看,对投资者来说,到期封转开或清盘似乎区别不大,因为二者都是一个结局,即按照净值赎回或结账。但是,如果把眼光放长远、把眼界放宽,仔细分析后会发现,“清盘”只能够作为最后的选择,而转开却可以实现多赢。并且如果“清盘”得以推广,未来的情况就更值得严肃对待了。
清盘将加剧“边缘化”管理
自从中国的基金市场有了开放式基金之后,封闭式基金“边缘化”现象就渐渐出现了。2004年度,市场上大约有10家基金公司存在着较为显著的“边缘化”管理行为;2005年度,有这种行为的基金公司大约为5家。笔者对于部分基金公司里存在着的“边缘化”管理行为的研究成果,已被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议案,“边缘化”管理行为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如果对于到期的封闭式基金采取清盘方式处理,必将会助推“边缘化”现象重新加剧。因为如果实行“到期清盘”,将会让各个相关的基金公司都看清楚了自己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的未来,而且那是一种没有指望的未来,因此认真管或不认真管、管好或管不好,意义都不大了,封闭式基金将会再度被“边缘化”,甚至还会加剧和蔓延。
这种情况对于基金公司来说,管理费可以照收,可对于持有人来说,一切就惨了。因为在基金没有清盘之前,投资者无法彻底摆脱可能已丧失投资价值的封闭式基金。因此说,如果实行“到期清盘”,受伤害的人将只会是投资者。
封转开可实现多赢
相比较而言,“到期封转开”的最大好处在于给基金公司带上了一个紧箍咒:基金公司必须管理好旗下的封闭式基金,否则到期的时候没有投资者愿意转换成为开放式基金。虽然这个紧箍咒的力度有限,并且还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但它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相关的基金公司。这样,投资者的利益也就不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之所以说实行“到期封转开”可以达到多赢的局面,主要有三个依据:
第一,对于管理层来说,中国基金市场发展的巨大成绩,是通过一组组活生生的数字显现出来的。如果让封闭式基金一个个以“到期清盘”的方式寿终正寝,将会使市场的发展业绩被人为地剥离掉一块,这其实是有关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第二,对于17家管理有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公司来说,当然也不愿意封闭式基金被“到期清盘”。现在发行一只以股票市场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开放式基金,平均规模也就是在5亿份左右,如果“到期清盘”一只开放式基金,就等于消灭掉了一只开放式基金,这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损失”将是很大的。如果让一只大盘封闭式基金“清盘”,无异于让基金公司受到一次重伤。目前市场上新发行一只开放式基金的成本即使一压再压,也还是有数百万元,因此从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个主流观念来看,“到期封转开”应该是大势所趋。
第三,实行“封转开”对投资者也没有损害。因为如果“到期清盘”,“价格”也是要按照净值来进行计算。实行“封转开”,投资人如果想拿回自己的资金,一样可以按照净值赎回。另外,封转开其实是给了投资人一个自主选择的权力,让市场在适当的规则约束下来决定一切岂不更好。
此外,封闭式基金市场是一个不大的市场,涉及到的基金数量也不多,且“封转开”可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全部完成,因此封闭式基金到期之后的“后事”安排没有必要搞得十分烦琐和复杂,更没必要搞一些“权证”之类的创新。“封转开”是一个市场讨论已久的、通俗易懂的、操作起来相对高效的备选方式,目前的交易所技术条件也基本允许。
清盘是最坏的选择
有人担心“封转开”会让股票市场受到非正常抛盘的打压,但“清盘”不会产生更好的结果,而且从理论上讲,“清盘”是迫使全部资金出局,因此会给市场造成更大的压力。相比之下,“封转开”后只会有部分资金出局,对股票市场的打压力度相对较小。
还有人担心套利资金的出局会使得“封转开”好事办坏,其实不然。一方面,即使有资金套利,“封转开”之后它们还要投资,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去向,它们还会留在这个市场里;另一方面,即将到期的封闭式基金到底含有多少投资价值,市场上已经很清楚了。因此,套利的机会和空间也就不多了。
因此说,“到期封转开”是一种相比较而言更加合适的选择,“清盘”只能作为最后的无奈之举。不过,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有关各方应该有充分的准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为“封转开”立规,而最重要的就是在规定的期限里愿意“到期封转开”的基金的份额规模。按照《基金法》,如果实行“到期封转开”的基金“原有规模-赎回规模+认购规模”大于和等于2亿份,“封转开”就是成功的,否则为失败。而如果“到期封转开”失败,那就只有“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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