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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台基金版“回购政策” 证监会为“井喷”行情添柴 [打印本页]

作者: 玛格丽特    时间: 2011-5-30 15:13     标题: 出台基金版“回购政策” 证监会为“井喷”行情添柴

继前日股市突发“井喷”之后,昨日上证指数继续上涨,最终收盘于1131.05点,沪市成交放大到203.44亿元,两市总成交量继续保持在300亿元以上。似乎有源源不断的资金在注入股市。
  
股市谚语说:“有信心就有资金”,证监会近日连续发布新政策,以恢复证券市场的信心和开拓股市资金源头。证监会继6月6日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近日又发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此举被业内人士形象地称之为“基金版的回购政策”。
  
上述《通知》规定,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基金公司方可进行基金投资,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60%;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封闭式基金,持有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10%,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前原则上不得出售;基金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要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购买,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申购、赎回基金份额需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将相关情况公开披露。
  
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通知》将基金管理人和其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并且拓宽了基金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渠道,有效增强了基金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一基金经理看到《通知》之后说:“松了一口气,现在不必急于卖重仓股了,基金赎回的压力有所减轻。”
  
长期从事基金研究的专家胡立峰先生告诉记者:“其实这个《通知》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目前所有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约有50-60亿元,按60%计算也就30亿元左右,不到股市一天的成交量。《通知》的意义就在于让基金公司活得好点,从而增强股市的稳定性和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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