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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新身后的故事 21.5亿资金漏洞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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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北狼
时间:
2011-5-3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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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新身后的故事 21.5亿资金漏洞的前世今生
原爱建副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长刘顺新日前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5年监禁和20万元的罚款。但整个事件并未因此而结束。
首先,爱建证券“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有37.77亿元之巨,但到了公诉时,这个数字只剩下了5.3亿元。也就是说,有32.47亿元同样是“非法吸收”的客户资金未被指控。个中原因,没人知道。
还有偿债的问题。截至刘顺新案发,尚有25家单位和4个个人的21.5亿元资金没有归还。判决书将刘顺新等三人的行为定性为“单位犯罪”,并且三人已经获判,那么,是否意味着爱建证券必须填补这20多亿元的“窟窿”?
与刘顺新案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富豪”张扬,在事件的煞尾中又将扮演怎样的角色?
从37.77亿元的非法吸存到5.3亿元的指控
由上海司法会计中心2004年5月出具的查证报告显示,2001年至2004年3月间,刘顺新(原爱建股份副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长)、陈辉(原爱建股份总经理助理、爱建信托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彭伟军(爱建信托财务主管、上海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三人,以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总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27家单位以及4名个人以委托资产管理、国债投资、存入保证金的形式,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托管国债协议、承诺书,许以4%-10.5%高额年回报率,吸入资金78笔,累计3,776,700,000元(不含上海中闻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214,000,000元)。
截至案发,尚有25家单位和4个个人的资金2,150,700,000元未归还(不含上海中闻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214,000,000元)。
但在起诉书中,这37.77亿元非法吸收的存款成了4家单位和4名个人的5.3亿元的指控——刘顺新等被指控以买卖国债为名,非法吸收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集团”)存款2亿元、中国粮食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粮贸”)存款6,000万元、林琴等三名个人存款4,120万元。以收取客户保证金为名非法吸收上海通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存款2.2亿元、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存款1,000万元、陈健瑜存款200万元。
公诉人开始解释这是出于“就低不就高”的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考虑。当辩护人指出所有这些资金项目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要拉掉就应当全部拉掉时,公诉人重新辩解说,指控什么、指控多少是公诉机关的权力,并声称保留对其余资金重新指控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爱建证券以固定期限吸收不特定对象的资金、支付高额回报等做法在证券界并不少见。而吸收客户资金进行运作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前提,刘顺新等人的辩护方认为,惟有向客户作出固定回报的承诺违反了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但怎样解释类似爱建证券的吸存活动同资产管理、委托理财等正常业务的异同?怎样厘清违规业务同触犯刑律之间的界限?对刘顺新等人的判例并没能很好地回答这些问题。
时任爱建信托财务主管的彭伟军对自己开列虚假国债交易单的行为是这样供述的,打印虚假的国债交割单的情况是外面比较流行的做法,实质上就是我们用高额的回报吸收社会上单位或个人的资金来为我们所用。至于对方要求我们用何种方式,我们一般都会配合的,比如用咨询协议方式、打印虚假国债交割单等形式。因为这样有利于出资方回去做帐。
刘顺新也曾供述,“不与他们约定我们也不会擅自动用他们保证金内的资金。”
37.77亿元资金的去向及富豪张扬
爱建证券非法吸收的37.77亿元巨款的去向如何?21.5亿元的资金黑洞是怎样形成的?
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指出,刘、陈、彭三人将非法吸收的存款分别用于转借给国中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大申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库巨鑫投资有限公司及支付高额回报。
可见,此前媒体关于刘顺新借款给“富豪”张扬炒港股失败,导致资金无法偿还的报道基本准确。
张扬是香港上市公司国中控股(0202 HK)的董事局主席,据称是身价23亿的富豪。张扬在上海的代理人是姚康达,姚还是上海永多利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
记者拨通张扬手机后,他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他和爱建没有任何关系,和刘顺新没有任何关系。
但张扬2004年3月13日接受上海经侦总队调查时的笔录却是另一番模样。张扬供述,他1997年认识刘顺新,当时刘顺新兼任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1998年刘顺新开始分管爱建信托公司证券总部,又任上海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自此,张扬开始以上海永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向刘顺新提出借款。
从1998年至2003年,张扬先后分别以上海永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国中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永多利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爱建证券借款,累计人民币19亿元左右。
其中,2002年前,刘顺新是用“爱建信托公司证券总部”借款给张,其后是用“爱建证券”的名义借的。
“刘顺新借款给我,由年利率10%至12%不等……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刘顺新对外支付的年利率(付给相应的存款单位)低于他将相应的资金借给我,从我处取得的利率。这其中是有利率差可以赚的,这也是刘顺新愿意借款给我的原因。”笔录如是记载。
张扬供述,强生集团、上海电力、东方网、解放传媒、通达房产、中闻事业等单位的存款是他介绍到爱建证券的。
“有些单位将资金存入爱建证券后,刘顺新在扣除支付给存款单位的利息和爱建证券赚取的利率差后,再将资金借给我,这就是通常所知的‘砍头息’。”张扬供述。
在张扬欠爱建证券的19亿借款中,张扬自称已经偿还6.28亿元。另外还支付1.34亿元为爱建进出口公司“补洞”——“这是刘顺新向我提出的,也是刘借钱给我的原因之一。”张扬称,“还有12亿元左右没有归还爱建证券。”
多头三角债
张扬介绍强生集团到爱建证券办理国债业务是比较典型一起事件,爱建证券在其中充当了资金平台的作用。
根据强生集团董事长张同恩的供述,2002年年底,张扬曾经借了3000万港元给强生集团职工持股会。强生集团和张扬的关系由此拉近。2003年10月,张扬曾经和强生集团签订过股权转让协议书,计划收购强生集团39,772,732股法人股。不过由于张扬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这件事后来没有完成。
2002年底,张扬向张同恩提出借款,遭拒。张扬转而向张同恩提议强生集团到爱建证券买国债,可以得到8%的年收益。强生集团后来共出资2亿元去爱建证券购买国债。
据强生集团财务投资部经理陈德榜供述,“我们强生公司的董事长张同恩找我说,国中贸易的张扬要借几千万,但我们强生公司不直接借给他,我们强生公司要保证资金安全。所以就以我公司到爱建证券去购买国债的形式,划款到爱建,我公司同爱建发生关系,然后国中贸易再想办法从爱建取得资金。”
张同恩的供述中还提到,强生集团特地了解了一下张扬的资产情况,知道张扬在上海人民广场下面有香港名店城,虹口北外滩有地产。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刘顺新敢于把钱借给张扬的原因之一——张扬名下资产很多,不担心他还不出钱。
从强生的这笔业务中也可以看出,爱建证券的很多存款业务都是由于欠款方到期无法还钱,于是转而替爱建证券拉存款而产生。张扬的国中控股如此,上海大申投资有限公司也是如此。
刘顺新供述,由于大申投资向爱建的借款到期无法归还,影响了资金的周转,因此,大申投资联系了中国粮贸及几家信用社和4个个人到爱建存款。
刘顺新等人的辩护方指出,上述各项交易中,爱建证券像其他证券公司一样,不过是一家用承诺固定回报的方法获取资金进行运作以图赢利的券商。而且在未曾起诉的社保基金一笔中,由爱建股份进行了担保。这至少证明爱建证券的大股东爱建股份是多少知道爱建证券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的。
就像我们无从知道37.77亿元的公众存款到了公诉时为何只剩下了5.3亿元一样,我们同样无法知道刘顺新等人的行为中,有多少是为了一己私利,有多少是迫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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