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欧贸易对话达成十二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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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ink
时间:
2011-5-3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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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贸易对话达成十二项共识
中欧贸易对话再度成为近日来的焦点。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率团参加并主持了12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22届中国—欧盟经贸混委会。尽管此前,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对外发表言论异常强硬,称欧盟无法再忍受与中国的贸易赤字。但与薄熙来对话后,他坦率地表示,双方的沟通已“有所进展”,他说:“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么高级别的中国官员明确承认,用薄熙来的话说,就是必须采取一些措施。”
实际上,在这次会议之后,双方达成了启动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谈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纺织品协议、钢铁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12项共识。
双方经贸利益总体平衡
在此次会议上,薄熙来表示,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技术引进来源地和第四大直接投资方。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是中欧领导人在第九次会晤期间确定的重要目标,经双方工作层12轮技术磋商,在混委会期间经讨论终于达成共识,顺利启动谈判,这对于长远规划中欧经贸合作,为双方企业创造稳定、可预见的法律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曼德尔森则认为,欧方对谈判启动感到鼓舞,对继续发展中欧经贸关系充满信心。
由于中国此前曾公布的5月份贸易顺差显示为224.5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73%。其中,欧盟对华贸易逆差已扩大至1280亿欧元左右,且每年都以15%-20%的幅度扩大。这些都令欧方表示担忧。对此薄熙来表示,中欧贸易总体是平衡的,欧方虽然在货物贸易方面存在逆差,但在服务贸易和对华投资收益方面占有优势,双方的经贸利益是总体平衡的。中方呼吁欧方采取积极措施,放宽对华高科技产品及技术出口的限制。双方同意尽快启动混委会项下高技术贸易工作组的工作,以便利双边高技术贸易。双方还同意建立扩大欧盟对华出口、改善贸易平衡状况的对话机制。
曼德尔森则表示讨论对于目前不断增长的贸易摩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对双方来说还是一个重要的行政管理上的挑战。”在这次会谈以后,双方还将在11月份召开的中欧高峰会议上继续讨论并磋商解决有关问题。
诸多共识一一达成
双方此次还在钢铁贸易、纺织品贸易及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上达成了共识。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信息服务、电信增值服务、原材料供应等问题,薄熙来表示双方应继续开展沟通和信息交流。
曼德尔森提到,中国钢铁产品投资过大,且产能过剩,将可能导致巨大的价格扭曲。因为目前中国已向欧洲出口了太多的钢铁产品,有损于该区的市场秩序。对此,薄熙来表示,中方无意追求大量钢材出口,而是更加看重稳定的贸易环境;中方在控制高能耗、资源性产品出口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双方都同意于6月底或7月初举行第二次非正式对话,讨论该领域的新发展。这一共识是保证中欧钢铁贸易正常有序开展,避免这一领域可能引发的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
此外,中欧双方高度评价了2005年签署的《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由于该备忘录将面临到2007年终结的问题。欧方担心对中方的纺织品配额限制也将结束。对此,双方确认,恪守2005年《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如期实现双边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并将在该领域保持对话与合作,维护双边纺织品贸易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中国禽肉出口,欧方确认将向成员国提出中国输欧熟制禽肉解禁的建议,争取近期恢复正常贸易。
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薄熙来认为,市场经济模式是多样化的,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模式和硬性的标准,中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理应得到承认,这也是提升中欧经贸关系的重要动力,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而曼德尔森也表示,欧盟注意到中国已经取得的成就,已在更新后的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评估报告中予以体现;欧方承诺以建设性态度与中方就此开展工作。
最后,双方还同意尽快建成中欧经贸合作网站,为双方企业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创造免费的信息服务平台。
混委会期间,双方还讨论了欧方刚刚出台的对华发展合作《国别战略》。根据该战略,欧盟将在2007-2013年间对华提供2.24亿欧元无偿援助,重点在经济贸易和社会发展,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治理与能力建设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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