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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融监管协调寻求机制突破 [打印本页]

作者: FinancialAnaly    时间: 2011-5-30 23:40     标题: 金融监管协调寻求机制突破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在下半年举行,《第一财经日报》获悉,金融监管界和学界专家对本次会议都寄予厚望。一位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目前大家最关心的是本次会议将如何搭建一个金融监管协作平台,如类似“金融协调委员会”的模式。而对这个问题的具体政策建议,也已经有学者和监管部门拟订出方案。
在《“十一五”规划》第33章第四节中对监管已经有了明确的方向:“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4月下旬,央行有关人士也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金融‘十一五’规划”,估计6月份就能拿出初稿,然后上报。
“只要某个产品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事,其效率就大大降低。”一位监管部门的高层人士向记者说,这是目前“五龙治水”的监管模式所付出的代价,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以监管的权力划分为特征,这种模式变相割裂了统一的市场。金融市场应该是统一互联的,而这样才是有效率的。“现在每个监管机构都把自己监管的领域都当成了自家的自留地,别人都碰不得。”
但是对于今后管理构架应该怎样走,学者和监管人士意见也不是很统一。
如实行目前分业监管的模式“五龙治水”,也不是没有好处,这样可以形成所谓监管竞争的格局。例如从去年以来,央行着力发展债券市场,在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一些衍生品交易方面动作很大;而证监会也开始让创新试点类券商试点设计搞集合理财计划;与此同时,银监会也成立了一个创新业务监管协作部;发改委也从去年开始在企业债的审批上,规模开始扩大,速度开始加快了。
让业界对金融监管协调问题更为关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2007年外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上的限制放开后,目前的分业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整个市场的发展。而综合经营已经为监管高层多次倡导。在6月15日举行一个金融论坛上,央行行长周小川指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正在逐渐走上试点和探索的道路。”这是周小川继3月9日指出“金融混业经营试点在法律制度上没有障碍”之后,就金融混业经营试点问题所作的再次表述。
因此关于是否要成立一个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和财政部金融司之间的协调机制,是否成立类似“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或“金融协调监管办公室”的机制就成了目前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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