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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汇投资公司重构外汇管理体系 [打印本页]

作者: vagabond    时间: 2011-5-31 03:38     标题: 外汇投资公司重构外汇管理体系

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设想正一步步变成现实,虽然从设立到运作还需要突破现有的一些政策和法律限制,但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加强中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使用渠道和方式。
知情人士透露,相关的落实工作正由央行、财政部等部门推进。据悉,现有外汇储备除央行保留一部分用于汇率管理功能(有专家测算约需7000亿美元),其余部分将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交给财政部主导的外汇投资公司用于投资,而之前由央行主导的汇金公司将成为外汇投资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外汇管理体系将发生重大变化。

外汇购买运作将影响市场资金
很多专家预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会在未来5到10年内,成为一个规模和实力均居世界前列的大型外储投资机构。其运作模式很可能借鉴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
这样一个巨型机构的运作显然需要精心的组织设计和运作模式安排。
知情人士透露,该公司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单位,将由财政部方面派人出任董事长,董事构成既有来自于央行、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高层官员,也可能有部门成员来自于国际金融界的著名人士。
而在运作模式方面,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方式是先由财政部出面,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特别国债筹集人民币资金,然后向央行购买外汇,再把外汇交付给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进行投资管理。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减少了国内货币供应压力,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但特种国债的发行,与现行预算法有冲突。如按《预算法》规定,中国财政发债支出主要分为经济建设支出和事业发展支出两类,购买外汇没纳入中国财政发债支出的规范之列;再如在偿还国债利息本金时,由于预算法规定财政收入不能跨年度使用,这样就可能存在当年的预算收入难以偿还特别国债、本息的情况。而如果将外汇投资收益调回国内换为人民币偿付,还面临汇率风险问题。
在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看来,这种模式运作还有一个很大的弊病,即可能引起市场资金的大幅波动,并进而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营产生较大影响。
“可能开始发行一两千亿元的国债不会影响市场的流动性,但考虑到央行每年保留GDP的2%外汇储备足可应付需要,如果外汇流入过大,肯定会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按2006年流入的2500亿美元外汇计算,最多需要发行相当于2000亿美元的国债。财政部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运行,需要准确根据市场流动性状况分批、分量发行特别国债,这相当于财政部也担当了货币政策的部分功能,而这不是财政部的专长。”钟伟谈道,“此外特别国债发行过多可能对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营带来负面影响,会挤占银行本可用于贷款的数量。”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位债券分析师也不无忧虑地对本刊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开始评估未来特别国债发行可能对市场冲击的影响了。
钟伟认为,一种更合理的模式是财政部向央行发行特别国债,央行直接把相应数量的外汇储备交付给财政部,央行得到国债后,就可以在不过度影响市场运行的状况下回笼或投放货币了。
当然,无论是哪种运作模式,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成立以及运作,都需要人大的授权,明确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法律地位、职能。

汇金将成为其附属公司
知情人士还向本刊透露,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可能还会担任一个重要的职能,即金融国资管理功能,而汇金作为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它的附属公司。两者的关系,类似新加坡的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公司的关系。
其实,这种重组思路在金融工作会议前夕就已初现端倪。一位财政部专家谈道,汇金的定位以及金融国资管理等问题之所以在金融工作会议中没有专门讨论,是因为会前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专题调研小组已经转至外汇管理体制专题调研小组。
“汇金和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运用的都是外汇储备,只不过汇金的范围局限于国内金融股权的投资,外汇投资公司运用的范围更广泛,把它们统一在外汇管理拓宽使用框架内比较合适。”上述人士介绍说。
在他看来,将汇金置于外汇投资公司旗下可以解决之前人们质疑的很多问题。
如由于汇金的资金来源于外汇储备,也就归央行管,但这明显违背有关人民银行职责的明确规定,形成法律体系上的冲突;并且,如果汇金归央行管,就会与其金融稳定的职能构成冲突,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汇金频繁救助一些困顿的金融机构,不利于央行维护独立性。
而上述汇金法律地位上的瑕疵,又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其所投资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独立性。
正因为如此,有专家都呼吁要界定清楚汇金在资本金问题上与央行所掌管的外汇储备之间的关系,明确汇金的产权归属、功能定位与法律地位。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合理的选择是对汇金进行重组改造,进一步按照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体制。而这首先就要解决汇金的外汇资金来源问题,它的新东家就需要筹集资金从央行购回先期投入的外汇以做实资本金。可以担当此重任的就是国家外汇投资公司。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由于有关部门在对发债收购央行先期已投入汇金的外汇资本金的具体安排上还有争议,如收购价格方面。因此,目前只考虑汇金未来投资的外汇资金的收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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