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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租赁业“价值洼地”待开发 [打印本页]

作者: Jupiter    时间: 2011-6-10 13:01     标题: 中国租赁业“价值洼地”待开发

  4月2日,中国国际租赁产业博览会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电子(行情,资讯,评论)商务协会租赁工作委员会会长、中外合资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洪伟在会上特别强调,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中国租赁业“价值洼地”将得到深度开发。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从一个农业国家发展为制造业大国,目前已经具备向第三产业转型的条件和时机。”在蒋洪伟看来,此时租赁产业刚好“趁虚而入”。
  在欧美国家,租赁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租房、租车、租生活用具、租生产设备、租办公用品,租赁业充当了社会商品流通主渠道的角色,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约1/3的GDP与租赁业直接相关。
  据了解,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只是美国的6.13%。路透社对中国租赁业的发展分析:租赁业发展较好的国家,租赁渗透率通常在两位数,而中国大陆仅3%左右。中国的租赁市场潜力巨大,金融租赁“富矿”有待挖掘。
  “我国目前正处于内需不足、市场不畅、生产过剩、积压严重的供求状况下,原有的销售渠道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流通的需要,营销方式的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此,发展租赁业,拓宽商品的流通渠道大势所趋。”有专家如是评论。
  据某租赁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租赁公司营销的链条大抵是:根据不同产品来制定相应的租赁周期和回本周期。首先以市场价50%到60%的价格向厂家采购产品,前两年在一线城市以年租金为市场价25%到30%租出去,收回成本;然后转到二三线城市出租两年,租金是一线城市的80%,最后到农村市场出租两年,租金是一线城市的50%。而租赁公司的成本包括产品采购成本、产品维修成本、服务成本、人工成本以及门店经营成本等。
  “生产商同租赁公司做生意,不仅可以多一条销售渠道,而且可以数倍地拓展客户,提高企业竞争力,一次性回笼贷款,增加企业再生产能力与占有市场的能力。”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陈宝光说。当然,对于租赁公司来说,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还需要进行合理的风险管控,才能在高速扩张中保持健康发展。
  当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美国模式简单复制到中国似乎并不能成功。国外的租赁业,家庭客户与企业客户占比为八比二,但中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企业和政府客户是租赁的主体。“所以,如何根据中国人消费特点进行新营销模式开发则显得尤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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