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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元力股份:具备自主创新的木质活性炭龙头企业 [打印本页]

作者: toudale    时间: 2011-6-14 07:58     标题: 元力股份:具备自主创新的木质活性炭龙头企业

公司此次发行A股1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万股。卢元健、王延安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两人合计持有公司4442.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11%。
  
公司是具备自主创新的国内木质活性炭龙头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专注木质活性炭研发生产和销售,2009年产量为1.86万吨,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为15%,是国内最大活性炭生产企业;公司注重研发和创新,“磷酸法”技术达到国际水平,具备技术和成本优势;公司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近三年公司的收入和业绩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8.39%和33.97%。。
  
木质活性炭应用范围广,市场需求不断递增,行业具有良好的前景。木质活性炭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主要用于水处理、食品饮料、医药、空气净化等领域,实现净化、提纯和减排,应用范围广;世界木质活性炭在2002年需求量为66万吨,到2007年为89万吨,预计2012年将达到115万吨,市场需求不断递增。我国是木质活性炭生产大国,约占世界木质活性炭产能的42%,由于我国在原料成本方面的优势,活性炭产业呈现向我国转移的趋势,同时世界的需求在稳步增长。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扩大产能和提高研发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巩固技术优势。公司预计发行1700万股,募集资金约1.43亿元,公司的活性炭产能将从目前的2.2万吨提升到4.2万吨;将2000万资金用于扩建研发中心项目,保持技术优势。
  
公司估值。预计公司10、11年面摊薄每股收益分别为0.41元、0.75元。若公司的产能在2012年完全释放,预计公司的每股收益为1.52元。按照2012年的业绩预测计算,我们认为给予公司18-20市盈率较为合理,对应的合理价格区间应在20-27元之间。
  
风险提示:磷酸磷酸价格波动风险;新增产能不能消化风险;原料供给因天气异常带来的不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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