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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人寿官司或堵塞中国公司海外上市路 [打印本页]

作者: bboo    时间: 2011-6-1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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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土豆泥    时间: 2011-6-14 08:46     标题: 中国人寿官司或堵塞中国公司海外上市路

2003年全球最大IPO的彩色光环已经渐渐褪色,这个寿险巨人正泥足深陷于“审计风波”。
全美最大集体诉讼律师行的一纸诉状,再次把中国人寿推向了全球资本市场的风口浪尖。在这场“胜算不大”的官司中,中国人寿可能失去的不仅是高达4000万-6000万美元的索赔金额,更加宝贵的公司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

美国时间3月16日,美国律师行Milberg网站上发布的这条诉状,重新撕开了中国人寿的“审计伤疤”。此时,距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中国人寿母公司存在49.1亿元违规资金仅一个半月。
Milberg律师行以“未适当披露审计信息、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法”为由,对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集体诉讼。五位高管、董事——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董事会成员龙永图、周德熙、苗复春(兼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吴焰也被列为“个人被告”。

至于被告的高管及董事,一般所受影响不大。“在上市公司本身支付这笔索赔金额后,这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的问题,美国法官就会依照‘民不告官不管’的原则处理。”陈志武教授说。

拥有35年历史的Milberg律师行是全美最大的集体诉讼律师行,其创使人Milberg律师即是推动美国集体诉讼的鼻祖之一。这家律师行曾成功索赔总计逾300亿美元,尤其以因反对保利信保险公司和瑞士银行与DrexelBurnhamLambert公司合并一案创下索赔纪录,金额超过20亿美元。   

就在Milberg提起集体诉讼的次日,中国人寿即发布了数百字的简短公告,表示公司正与美国律师审阅该起诉书,“预期将会作出强烈抗辩”。

毫无疑问,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中国人寿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事先对国家审计署审计情况是否知情。

美国律师的逻辑很简单——中国人寿为了实现顺利上市和维持股价处于高位,有意隐瞒审计内容,因此违反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有关条款。而上述高管与董事充分知悉公司的内部材料,但并未及时予以适当披露。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路或堵塞

有分析认为, 但这起集体诉讼案的影响可能不止于此。倘若和解或是败诉,中国人寿的真正损失不只是索赔金额,更多的是他们公司的可信度大大降低,而且很多准备到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也可能作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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