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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华都:股权激励为公司2011年业绩释放提供较好保障 [打印本页]

作者: nannan66    时间: 2011-6-14 10:48     标题: 新华都:股权激励为公司2011年业绩释放提供较好保障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4亿元,同比增长40.95%;营业利润8,093万元,同比增长14.7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720万元,同比增长26.02%;EPS0.48元。扣非后ROE14.26%,同比提升2.56个百分点。公司拟每10股派现1元(含税)。
   
2010年,公司新增门店25家,门店总数达到96家。营业面积从2009年底的44.7万平米增加到2010年底的57万平米,增长27.5%。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增长快于营业面积增长,说明公司收入的增长来自外延扩张与内生增长的共同推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17.23%,同比增加1.13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率14.57%,同比增加0.83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率2.58%,同比减少0.01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0.08%,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公司销售费用率的上升主要来自:1)人工成本上升;2)门店单位租金上涨;3)新开店导致装修费用及广告费用增加。
  
定向增发为公司后续的高速成长提供强大动力。公司于今年3月1日发布了以不低于20.73元/股,非公开发行2200万股,以租赁模式发展38家连锁超市及3家百货的计划。发行成功后,公司预计新增租赁面积35万平米,新增年营业收入31亿(含税)。其中,控股股东共认购1100万股,占增发金额的50%,大股东大比例的认购彰显了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
  
较低的行权价及较高的行权条件为公司2011年业绩大幅增长提供良好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行权价16.53元,比3月18日收盘价24.25元有31.8%左右折扣。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条件为:1)2011年加权平均ROE不低于13%。2)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09年增长56.3%以上。3)2011年净利润比2009年增长96.2%以上。假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变,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需要达到48.6亿,须比2010年增长11.4%。净利润按2009年0.69亿计算,2011年需达到1.33亿元,须比2010年增长56%以上。
  
即使不考虑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惩罚性条款,公司较低的行权价和较高的行权条件已经可以为管理层带来足够的利益驱动力和业绩压力,全力以赴完成行权条件。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将存在较高的投资机会。
  
盈利预测和评级:不考虑增发因素,我们预计公司2011、2012年EPS分别为0.84元和1.07元,按3月18日收盘价24.25元/股计算,公司动态市盈率分别为29倍和23倍。我们认为股权激励将为公司2011年的业绩释放提供较好的动力与保障,因此维持公司“增持”的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1)非公开发行方案需经证监会批准;2)新门店培育期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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