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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力行业:远未“尘埃落定” 调价刚刚开始 [打印本页]

作者: 碧碧    时间: 2011-6-16 06:54     标题: 电力行业:远未“尘埃落定” 调价刚刚开始

据新华社报道,为缓解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国家发改委决定自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本次销售电价调整涉及的15个省市是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销售电价调整数值最高的是山西省2.4分/千瓦时,最低的是四川省0.4分/千瓦时,平均1.67分/千瓦时;
   
本次销售电价调整的15个省市中,山西等12个省份的火电上网电价已于4月10日得到上调,安徽、湖南、江西上网电价自6月1日起上调。上网电价上调数值最高的是山西省3.09分/千瓦时,最低的是贵州省1.24分/千瓦时,平均约为2分/千瓦时左右(上述上网电价调整前期已有媒体报道);
   
从产业层面,我们认为本次上网电价调整是火电行业“定价权”提升的集中体现,并且我们认为这不是结束,而是开始。销售电价的调整,则是电网行业正常盈利的保证。值得注意的是,销售电价上调的数值低于上网电价,这是以往历次调价少见的,电网盈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挤压,耐人寻味;
   
从宏观层面,我们认为一方面销售电价的提升将小幅遏制部分高耗能行业电能需求,对于缩小电力缺口有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在时点选择上略早于预期的销售电价上调,我们认为内在逻辑是——管理层对未来通胀水平仍不乐观,提早上调销售电价,以便在未来不久面对不得不调的上网电价和更高的通胀水平之时,有足够辗转腾挪的空间!
  
我们在本月的两篇行业深度报告及两次专题会议中分别提出火电行业获得“定价权”及电价调整势必继续的观点,目前正在一一得到印证。我们认为火电行业在本次调价后尚欠缺至少8-10%的电价调整(本次调价已基本被市场煤价格上涨所吞噬),结合我们宏观团队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电价在10%以内的调整级别,不会给通胀走势带来实质性影响(参见我们宏观报告)。未来政府将继续在调升上网电价、任由电荒蔓延二者之间两害相权取其轻—逐步上调上网电价。维持电力行业“增持”评级。基于极低的PB估值和强烈的盈利回升预期,首推华能国际、国电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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