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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严厉打击罪犯,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打印本页]

作者: Mechanic    时间: 2011-9-9 06:04     标题: 严厉打击罪犯,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浙江一工人被老板用狗链拴着,强迫每天干活19个小时,长达10余日。他不堪忍受,逃跑时,被人发现报警,才被警方解救。其实现在不只是打工的工人,没有人身安全保障,就是高学历的国家干部,一样处于危险之中。
去年夏天,在我们单位家属院的院门口,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下午四点,正是人进人出的时候。一找工作的女研究生被人抢包,她死抓着不放。罪犯掏出刀来,直接抹了她的脖子。有人看见她脖子中刀,有人看见她血往上喷,还有人帮她压住颈部出血点。所有的一切,都没能留住她的性命。可怜的她,努力了20年,还没有工作,就一切都结束了。令人安慰的事,罪犯拎包逃跑了只100米远,迎面碰上巡警,被抓了个正着,等待他的,是法律严厉的制裁。假如被他逃之夭夭了,人们该有多失望。哪里还有一点安全感可言?
回到这个事件,陈老板滥用私刑,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违法犯罪,应该对他进行严厉制裁。对他判得狠,则起到杀一儆百,事半功倍的作用。假如对他姑息纵容,则势必有更多的类似事件发生,社会难以安定。从文中可以看出,陈老板有令不行,违法违纪已经是习惯了。为了赚钱,完全不顾工人的死活。稍不如意,就大发脾气,根本没把工人当人看。这样只认钱不知其他的人渣,没必要对他心慈手软。现在有钱人太不拿别人当人看了,应该给他们一些教训,让他们知道,不是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
做为远赴外乡的外地人,打工者实在是苦不堪言。希望他们在城里学得一技之长后,能早些醒悟,回到自己的家乡,利用当地的资源,发展自己的事业,不用再跑到远处受窝囊气。当地的政府部门也应该着手发展当地有特色的经济实体,使剩余劳动力能就近工作,不必背井离乡,没有一点生活质量。这样还可以解决春运拥挤、两地分居、留守儿童等诸多问题。
唐某的遭遇是不幸的,陈老板是可恶的。唐某很幸运地被解救出来,但不知还有多少和唐某一样遭遇的人被折磨着。法律如果对陈老板这样的人姑息,就是对唐某那样的人犯罪。
作者: mimi467ds    时间: 2011-10-10 15:24

haha, well, that just goes to show how much studying theory can do for you, i sup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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