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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彩虹精化董事长就虚假合同致歉 [打印本页]

作者: kim226    时间: 2011-9-14 15:57     标题: 彩虹精化董事长就虚假合同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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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精化(11.58,-0.01,-0.09%)(002256)董事长陈永弟8月25日就虚假合同一事向投资者致歉。陈永弟还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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