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劲嘉股份涉案为两东北私募 顾某或是替罪羊
[打印本页]
作者:
rkapoor
时间:
2011-9-15 19:59
标题:
劲嘉股份涉案为两东北私募 顾某或是替罪羊
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之后的首个基金因与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而触犯刑法的案例在深圳提起公诉,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涉嫌深圳一家烟草公司的内幕交易获利近1500万元。
本报独家获悉涉嫌这家名为劲嘉股份内幕交易案的,并非公募基金公司,而是两家东北的私募基金公司。有接近该案的消息人士透露,在股东纷争和利益分配不均的背后,劲嘉股份原投资关系经理顾某可能只是一个替罪羊。
涉案为东北两私募基金
8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连发三条消息称,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泄露内幕信息案宣判,被告人顾某系南山区某知名上市公司投资关系部经理,将在一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获悉公司正在与某国外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消息泄露给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在获悉该内幕信息后大量买入卖出顾某所在公司股票,从中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
南山区检察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顾某因泄露内幕信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目前,媒体已经基本认定涉案公司为劲嘉股份,市场对牵涉基金公司的猜测声顿起,劲嘉股份季报中披露持有该股的七家基金公司随后也纷纷撇清关系。
本报通过接近该案的人士独家获悉,涉案的乃是东北的两家私募基金。此前,该人士曾向本报透露,2009年的9月11日晚,劲嘉股份包括副董事长庄德智在内的高层,在深圳南山保利剧院附近宴请部分机构和市场人士。席间庄德智透露了劲嘉股份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合作的事宜(庄当时否认出席了该宴请)。劲嘉股份在9月14日涨停之前,早有神秘资金潜伏。深圳证监局当时核查过相关账户,神秘资金是8月份从沈阳进去的,成本价在11元左右。(见本报2010年7月12日报道《类庄家游戏劲嘉股份被立案调查》)
2009年9月14日,劲嘉股份涨停间成交回报信息显示,国信和国泰君安位于沈阳的两个营业部席位在涨停板上大量出货,共卖出约5000万元。
而该事件中的资本中介韩?铭正是来自沈阳。劲嘉股份曾发生的乌龙事件的当事人之一美国人弗来德的代理律师向本报提供的证据显示,韩?铭(用其另一个名字韩东)曾与庄德智邮件联络,计划把庄先生公司的股票价格做上去。
按照上述消息人士此前透露的成本价11元左右,与9月14日两沈阳营业部卖出的金额和股价13.52元对照计算,获利约为1000万元。从9月14日随后几天的换手率来看,如果在随后几天的冲高继续出货,获利近1500万不是没有可能。成交信息显示,上述两个营业部是第一次参与劲嘉股份的交易,此后也没有在该股的成交回报中出现。
“南山区检察院方面表示,"在顾某所在公司公开该内幕信息前,(涉案的两家基金公司)大量买入卖出顾某所在公司股票,从中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按照当时的差价,这两家基金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至少要合计买入并卖出逾500万股,才能创造近1500万的收入。而竞嘉股份当时有多个交易日换手率不到1%,在一个大利好之前如此巨量的买入卖出肯定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公募基金如果要做内幕交易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一家私募基金负责人分析认为。
南山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对涉案的两家公司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顾某或为替罪羊
真相的背后可能还有真相。“顾其实是个替罪羊,事发后他主动辞职了。以他的级别,当时不可能会提前知道这些消息。劲嘉股份这个乌龙事件就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爆发,只能依靠重新分配来平息,但在事发时,顾是没有参与这个事件的,事发之后他为什么甘当替罪羊就不知道了。”上述消息人士透露。
上述内部人士进一步表示,劲嘉股份两大股东之间的争斗和顾本身是没有关系的,顾的伏法不排除有参与了重新分配利益的可能。本报此前曾报道,劲嘉股份乌龙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两大股东之间的暗战,庄德智希望能通过增发稀释大股东的股份来达到控制地位。一般认为,释放利好拉高股价有利于进行公开增发。劲嘉股份2009年中报显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3.81%,第二大股东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2.47%,庄德智为该公司董事。前两大股东持股仅相差1.34%,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则非常分散。
2010年6月底,美国人弗来德向深圳本地媒体和深圳证监局举报庄德智和韩?铭,称劲嘉股份利用他将他所在的公司错误翻译成英美烟草公司来操纵股市,将两大股东之间的恩怨彻底引爆。事后深圳证监局对劲嘉股份进行了立案调查。
截至发稿,只有深交所于2010年2月12日公告称,由于劲嘉股份出现信息披露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有关当事人劲嘉股份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和常务副总经理沈海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在劲嘉股份被立案调查后,还没有公开消息显示两位当事人受到该案牵连。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