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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见义勇为需要有保障 [打印本页]

作者: eagles_dare13    时间: 2012-1-11 10:18     标题: 见义勇为需要有保障

文/单纯式-味道



安徽省怀远县居民孙杰见义勇为身负重伤,事后却无人承担医药费。当地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朱香胜赔偿孙杰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受益人年某夫妇补偿1万元。

最近看到不少见义勇为的事件,好几个都是好心却没有好报,真是无奈呀!现在这个社会真是乱套了,咋做好事还得不到回应呢,见义勇为受了重伤,事后被救的人就应该好好感谢人家的呀,还真是什么人都有,这么没人性的人怎么就那么多呢。哎~~就是因为这些害群之马,弄的很多热心人都不敢去做好事了,真怕好心却被人家陷害了!没事还惹了一身脏!要么被人家诬陷,做了好事还要你赔偿,要么做了好事受伤没人管,弄到最后还得靠打官司讨回医药费,真是心寒!

现在世界那么乱,也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很多假扮的乞丐到处行乞,弄到钱就换身衣服,到大酒店吃好住好呢,也导致真的乞丐行乞被人家当成是假的,而不愿意施舍!怕上当受骗,也难怪呀,我自己也是这样的心理,所以现在这个社会,你要去帮助别人,还真是要看运气了,碰到善良的,帮了别人那是皆大欢喜,自己被别人夸张,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要是碰到恶人那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了!就算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都还得被折腾的半死!因此还真是需要有社会的保障呢。

说起来真是可笑,但是现实就是那么残酷,如果没有社会的保障,很多见义勇为的人都要吃亏,世界也会越来越冷漠,不知道发展到哪天,没有一个人会伸出援助之手,那个时候可真是够可怕了!所以见义勇为需要社会的保障,需要建一条保护他们的法律,以后才有人敢奋不顾身的去做好事了!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作者: parott    时间: 2012-1-11 10:20

祝新年快乐  
作者: ASSet_MANagemen    时间: 2012-1-11 10:21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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