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曹潇续欲百万状告侵权人 律师表示案件罕见 [打印本页]

作者: 锦绣前程    时间: 2012-1-15 01:11     标题: 曹潇续欲百万状告侵权人 律师表示案件罕见


                       曹潇续欲百万状告侵权人(1 /1张)  
     昨日,有媒体爆出有着“最穷富二代”之称的歌手曹潇续,与其音乐搭档张宥哲所制作的首支音乐单曲《爱情不买单》遭人侵权。记者在网上看到,侵权人名为丁酉酉,是名女歌手,侵权歌曲已在网上大肆宣传。在歌曲中只有少数的几句歌词有所轻微改动,但整首歌曲的旋律并没有改变。今日曹潇续已向媒体透露:已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侵权问题,自己的歌曲不能不明不白的就被人所翻唱,而且还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在是让人气愤,并让侵权者付出法律的代价。

      曹潇续告诉记者,该单曲是自己在2011年8月与词曲作者白俊星所签订的,在合约中双方约定是以独家的形式与他所签约,而且整个合同是全约合同,没有他与张宥哲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翻唱使用的。目前,已经有歌手侵权,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据曹潇续透露:他们在歌曲推广初期就有盗版商欲将该单曲入库,并进行彩铃的营销,但之后遭到了曹潇续的拒绝。与此同时词曲的作者白俊星也与他们联络商量歌曲再次转卖的事宜,称有人欲将该单曲以五万元的价格收购,由于曹潇续正在宣传初期,所以就拒绝了。在侵权事件发生之后,他发现之前收购歌曲的盗版公司,尽然与现在的侵权歌手丁酉酉同属一家公司,而且当时词曲作者转卖歌曲是曾向他们透露过购买人,是该盗版公司的老板刘某,其情节已经不言而谕。现在他与张宥哲已经开始收集证据,欲以百万的赔偿对侵权人以及公司进行起诉。

     记者联系到了北京某律师所吴昊律师,据吴律师表示:这种歌曲侵权案件在国内尚属首例,也是很少见的侵权案件,版权法中对这样侵权已经有过明确的界定和说明,并建议曹潇续尽早寻求法律的援助。同时记者也联系了全球华语音乐联合会版权部部长徐冰先生,据徐冰部长表示:侵权案件在音乐作品中并不少见,多数是出版商和运营商侵权行为,这种歌手之间拿来侵权的还是比较少见的。这不仅折射出我们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同时更多的体现出来还是人的问题。
作者: rcmhh    时间: 2012-9-9 16:48

别让拍照,带走您现金!2012年新一代产品让你远离电子眼拍照。网址:fangpz.com 防拍照喷剂全国货到付款仅售280元。 全国热销招代理,联系QQ 764411233












网络营销软件下载站 seo60.com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