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股份制不等于公有制,更不是适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打印本页]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28 标题: 股份制不等于公有制,更不是适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转自:原创 近读《黄范章:不应把股份制跟公有制划上等号》(中国改革论坛-改革专题2004-10-21)一文,得知黄范章先生关于股份制的看法。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本人同意“股份制不等于公有制”这一观点,但并不认为股份制是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或“好形式”。
一,股份制的性质和特征
我们要讨论股份制与公有制的关系,首先要弄清股份制的性质和特征。
那么,股份制的性质是什么呢?
1,股份制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
股份制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管理体制我们不难知道,股份制是以资产所有者--股东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所推行的基本原则是“谁投资经营”或“谁投资谁管理”。股份制企业管理体制所体现的不是别的,就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另一方面,从股份制的分配制度我们也不难知道,股份制实行的是按资分配,体现的是“谁所有谁受益”的资产所有权。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就是对劳动者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否定;按资分配就是对按劳分配的直接否定。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体现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权利的基本制度,只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反过来说,如果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的经济制度不是资本主义制度,那么,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资本主义制度呢?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29
2,股份制是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企业制度。
股份制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是一种合作制度。资本主义企业为什么要采用股份制这种企业制度呢?原因有两个:随着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不断提高,资产所有者个人占有的生产资料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了,因此,为了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生产的需要,必须把资产所有者各自占有的生产资料化零为整,集中起来;另一方面,为了体现每个资产所有者由于各自占有生产资料价值量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利益要求,就需要采用恰当的形式,把每个资产所有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形式、不同数量的资产转化为性质上相同、数量上可以区别的同一种东西,以体现资产所有者在分配上的管理上的权利差别。股份正是适合这种需要的生产资料价值形式,由此可见,股份制是一种合作制度,是资产所有者合作制度。作为一种合作制度,它与公有制的内涵是有本质区别的。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29
3,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条件下的实现形式。
在早期,由于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资本家独资经营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在资本家独资经营的企业,由于企业生产资料归资本家个人所有,企业也由资本家自己管理,企业生产成果也归资本家个人,在这里,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得到了直接的体现。而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所有者个人占有的生产资料已经满足不了社会生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独资经营方式已经不能体现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于是,股份制企业就取代了资本家独资经营企业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在股份制企业,每个资产所有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价值量表现为数量不同的股份,而股份的数量差别同时也决定了各个资产所有者在管理权和分配权上的差别。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股份制和资本家独资企业一样,同样体现了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由此可见,资本家独资经营方式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条件下的实现形式;而股份制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条件下的实现形式。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29
4,股份制是比较科学的按资分配制度。
在资本主义产权制度中,股份制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按资分配制度。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除了资本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制度之外,还有合伙制度企业等,这些企业由于存在多个资产所有者也需要进行按资分配。但是,这些企业的按资分配由于缺乏有效的按资分配形式,相比而言并不规范、不科学。相反股份制由于采用了股份这种生产资料价值形式而较好地体现了各个投资人的利益要求,特别是由于投入资产量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利益要求的差别。在前期,由于独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只有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就足够了,而在资本主义后期,由于合资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怎样按资分配,体现不同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股份制则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恰当的制度形式。
以上是我们对股份制性质的四点认识。现在我们进一步来认识股份制的基本特征。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
从管理上看,股份制具有民主集中的特征。股份制的管理体制,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管理体制。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是由民主到集中的过程。这种管理上的特征本身也是由生产资料化零为整的转变的需要产生。所以要民主,是要体现每个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满足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要求;所以要集中,是需要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以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
从分配上看,股份制具有多资多利的特征。一方面,一股一利,体现资产所有者在产权上的平等性,另一方面,一股一利体现了资产所有者多资多利的普遍要求。按资分配之所以需要,就因为生产资料属于不同的资产所有者,每个资产所有者占有的生产资料价值量不同,因此,多资多得是资产所有者普遍存在的利益要求。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29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
现在我们要做的基础工作,是要认识公有制的基本特点或基本特征。
谁都知道,我国的公有制(国家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通过剥夺私有者或经过合作化的途径实现的。那么,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引起的第一个变化是:单纯的资产所有者已经被消灭,劳动者在占有自己劳动力的同时成了资产所有者。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此,单个劳动者作为资产所有者是不完整、不独立的;而在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单个劳动者作为劳动所有者是独立完整的。只有独立完整的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一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引起的每二个变化是: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至少在同一个企业,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都是相同的),因此,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已经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差别,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满足由此差别决定的不同利益要求(即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成为社会主义生产能否正常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二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0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的第三个变化是: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单个企业已经不可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方式存在 ,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在劳动所有方面都是独立的,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的条件下,是可能而且必须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只能以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以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三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0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产权主体,消灭了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这就使公有制企业剩下了唯一的、人格化的经济人--为企业提供各种劳动的员工,即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最基本的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最重要的性质。如果我们不是建立产权制度,而是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又怎会有“主体缺位”的问题呢?如果我们不是把目光局限在产权范围之内,而是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从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客观要求出发,就很容易找到规范的生产主体--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又何必要搞什么委托经营呢?如果我们在国有企业也建立“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让劳动者的收入不仅随个人的劳动状态变化,而且同时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自然波动,国有企业又怎会缺乏健全有效的经营机制呢?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0
当我们来面对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时我们发现,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另一方面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首先,劳动者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不需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不是(也不需要)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但是,劳动者必须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或在保值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其次,在多数情况下,每个劳动者都必须和其它劳动者结合在一起,进行集体生产。而作为劳动所有者,他也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他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他存在着不断变化的消费需要。由于个人或家庭等方面的原因,每个劳动者在消费需求方面也不一样;第二是每个人由于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家庭或个人的原因,在劳动投入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劳动者,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一方面具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则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资产所有者,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在同一种公有制的条件下,在同一个公有制企业中,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没有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能否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劳动者能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潜力。也就是说,能不能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对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公有制企业,需要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的另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另一个重要性质。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0
总起来说,公有制企业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而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就是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性质,是从资产所有权和劳动所有权两个方面对公有制企业综合考察得到的性质。所谓劳动所有权是与产权或资产所有权相对立的一种权利,它的核心内容是与“谁所有谁经营”“谁所有谁受益”相对立的“谁劳动谁经营”“谁劳动谁受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按劳分配权利”。我们常说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当家”的基本原则吗?按劳分配分配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吗?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所谓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更具体点说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权利的具体体现,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0
当我们明白了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和基本性质,知道公有制企业只有劳动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者,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又表现为劳动所有权时,当我们明白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具体体现,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时,那我们也就不难了解公有制企业已经是与科斯定义的企业相区别的另一种企业,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也已经不再是剩余价值生产。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主体既是劳动所有者,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又表现为劳动所有权,那么,满足劳动者的消费需要必然成为社会生产的目的,为企业、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则是实现生产目的的基本手段。因此,公有制企业的生产,是与剩余价值生产相区别的另一种生产方式--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对于农业生产责任制条件下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我们是很熟悉的,这就是“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在这里,“补偿消耗的”表现为生产资料转移价值量,“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表现为满足劳动者(不同范围)公共需要价值量,而“余下都是自己的”则表现为消费价值量,在这里,无论是从形式看还是从内容看,公有制企业(承包户实质上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经营方式)生产方式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都有本质的区别。既然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结果分配方式都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有制企业都不同,那么,她当然也会有不同的企业经营机制,这是很自然的。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1
最后,公有制企业本来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就不可能正常发展。这不仅包括建立产权制度的一切公有制企业(例苏联模式),当然也包括“国家租金制”在内。病态的公有制模式是不可能战胜过时的、但却具有健全有效机制的资本主义企业的。
认识公有制作为劳动所有权的基本特点和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只有明确认识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和性质,才有可能建立与公有制特点相适应的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有可能真正表现出来;其次,只有明确认识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和性质,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社会主义经济实体,才有可能认识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发展规律;第三,只有明确认识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和性质,才能真正认识苏联模式错在何处,才能找到社会主义实践在世界范围内遭受重大挫折的基本原因,国有企业改革才会有正确路子。因此,对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和性质,特别是对公有制作为实现劳动所有权形式的基本性质,有深入讨论的必要。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1
公有制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程度不同的公有制,从各种公有制的具体情况来看,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剥削者,因此,历史上的各种公有制因其社会成员的不同而有性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本质特征,不仅可以明确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一般区别,同时也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形式的公有制的本质区别。
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首先必须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其它公有制的区别。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各个社会都存在有公有制,这些公有制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这些社会的公有制的主体不是劳动所有者,而且也不体现劳动所有权。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1
其次,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还必须了解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而不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在改革过程中,许多人提出了员工持股的主张,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做法。那么,员工持股能不能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呢?不能。企业员工,无论是一般职工,还是管理人员,如果他是以股份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并取得红利或股息,他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而不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股份是生产资料价值的计量形式,是资产所有者的标志,一个人如果是以股份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并凭借所持股份参与企业的管理与利益分配,那他就是地地道道的资产所有者(虽然可能同时兼有劳动者的身份),这一过程只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因此,员工持股制度虽然“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关切度和认同感”,但决不能说“体现了劳动者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的原则,形成了资本经营者与企业劳动者共同治理企业的新型治理结构”(赵立新。《经济学动态》2000。04)。劳动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和分配权,就必须建立“谁劳动谁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体制。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通过某种途径成为资产所有者,并作为资产所有者取得相应的权利,与实现劳动者的权利要求是无关的。在实现公有制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劳动者由于不是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因而不能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由于公有制度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差别,因此,他们也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要求。因此,如果我们说“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那完全是错误的。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1
第三,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还必须了解劳动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的区别。劳动者可以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也可以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当劳动者以劳动所有者身份出现时,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相反,如果劳动者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时,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力所有权。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劳动所有者,与此相适应,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也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劳动力所有权。
就象谈到资本主义企业就离不开产权一样,谈到公有制企业,谈到社会主义企业,就不能不谈到劳动所有权,因为就象产权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基本权利一样,劳动所有权是公有制企业或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权利。那么,什么是劳动所有权呢?所谓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它和资产所有权相对应,包括劳动分配权和劳动管理权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所有”,它又既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也包括按照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分解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管理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经营”,它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管理体制(即企业建立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职工按照个人劳动量在企业劳动总量中所占比例行使管理权--即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工一票)。平常我们常说,社会主义企业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这“劳动者当家作主”就是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都可以作为主人管理企业,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无非是说社会主义企业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至于按劳分配,无非是要体现“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原则,满足劳动所有者在分配上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劳动所有权本来是常识性的东西,只是人们囿于传统的产权观念,再加上苏联模式的自然影响,以至不能形成对劳动所有权形成明确的认识。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1
三,国有企业的主要弊病是什么
我们所以要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就因为改革前的国有企业存在诸多弊病。那么,改革前国有企业的主要弊病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我国的国有企业也是引进苏联模式的产物,作为典型的传统公有制模式,其所有制是国家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而企业制度则是产权制度--即“国家所有制+产权企业制度”模式。
认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基本特点,了解了产权企业制度的基本性质,我们不难发现传统公有制模式--即“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产权企业制度”模式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公有制企业只有独立完整的劳动所有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必须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在公有制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失去了意义,但是,产权企业制度体现的却是资产所有权;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2
传统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独立的资产所有者,使劳动所有者成了唯一规范的生产主体,如果我们建立了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公有制企业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劳动者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工具,劳动者和公有制企业就会处于相互满足、共同发展的良好状态。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排斥广大劳动者主人翁权利”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在事实上否定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地位和权力,使劳动者觉得公有制看不见、摸不着,没有实在的好处,从而使劳动者失去了参加生产劳动和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性,从而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公有制企业“主体缺位”、“所有权约束缺乏”等弊病,这就必然会造成公有制企业“官僚主义、特权与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并不断发展”。
传统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使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在生产中失去了意义,客观上使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成为关键,如果我们在公有制企业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在管理上建立劳动者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让劳动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要求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在分配上真正建立“补偿消耗的,扣除必要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就可以得到充分满足,劳动者的劳动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公有制企业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产权企业制度采用工资预先固定劳动力的价值,从而割断劳动者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血肉联系,实际剥夺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分配权利;产权企业制度又用“国有国营”“官办官管”的产权管理体制否定了广大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管理权,从而使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属物,而不能按照劳动者的意志和利益要求自我发展。
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一个客观规律,如果我们在公有制企业建立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劳权企业制度(即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公有资产就会处于保值状态,按劳分配得以实现,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会同时得到兼顾,一句话,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和个人需要就会得到全面满足,企业也能作为规范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公有制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这就使传统公有制企业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2
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为什么会产生集中性和行政性,与市场经济完全排斥呢?从根本上说,正是产权企业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造成的。在国家所有制条件下,如果我们从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出发按照“谁劳动、谁所有”的劳动所有权原则建立企业制度,就会形成“国有劳营”的模式,“国有”体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基本职能,它表现在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可以按社会需要分配、随效益流动的优越性上;“劳营”就是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集体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由劳动者自主经营: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完全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和市场情况自主决定,国家只是通过生产资料的按需分配和合理流动调节社会生产,使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在这里,高度集中的财产权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分配生产资料、调节社会生产的优越性,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体现在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集体可以在保值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潜力,尽可能满足消费需要的优越性,既不会有财产权和经营权的矛盾,更不会有政企不分的弊端。但是,现在却建立了与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不相适应的产权企业制度。在国家所有制的条件下,按照“谁所有、谁经营”的产权原则,必然会形成“国有国营”模式,而“国营”既是计划经济的宏观经济模式,又是计划经济的微观经济模式,这一模式必然会产生政企不分、以国家为产权主体,以行政机构为经营主体、企业失去自主权等一系列弊端。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改革前的国有企业确实存在一系列弊端,但是,造成这一系列弊端的根源不是国家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这种公有制形式,而是与公有制基本特点或特征不相适应的产权企业制度。由于建立了不适合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或特征的产权制度,使传统公有制经济失去了生产主体,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失去不断发展的活力。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2
四,国有企业不需要股份制
前面已经谈到,资本主义企业所以采用股份制,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资产所有者个人占有的的生产资料已经满足不了现代社会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需要采用股份制化零为整,把各个资产所有者分散的生产资料变成一个整体;其次则是为了体现资产所有者由于占有的生产资料价值量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利益要求。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也谈到:国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甚至远远大于股份制所能形成的整体性。因此,国有企业不需要股份制的“合资”功能;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的实现在事实上已经消灭了资产所有者--在国有企业确实不存在资产所有者,而且由于国有的生产资料也同时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国有企业不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也不需要股份制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功能。
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言,建立股份制可以起到化零为整,满足社会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但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而言,股份制的建立却是化整为零,是拆了机器用零件,其作用恰恰相反;对资本主义企业而言,股份制的建立全面体现了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利益要求,满足了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社会要求;但是对社会主义企业而言,股份制的建立从根本上否定了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要求,事实上是妨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满足!
五,国有企业要实现政企分开不是建立股份制,而是要用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
从企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看,国营企业存在着“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弊病。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2
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的利益主体。所谓社会主义生产的利益主体也就是社会主义生产结果(即利害)的直接承受者。社会生产的利益主体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的情况决定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条件被剥夺,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家或资产所有者由于掌握了生产资料而必然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利益主体,而资产所有权正是资本家或资产所有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共的生产资料成为劳动者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物质手段,社会生产的差别由于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已经表现在劳动所有方面,而不是资产所有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所有者理所当然成为社会主义生产的利益主体,而劳动所有权则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因此,劳动所有权才是社会主义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必须要指出的是,建立在劳动所有权基础上的企业体现着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建立在资产所有权基础上的企业体现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两种企业在性质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资本主义企业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机体,要能够满足资产所有者或资本家对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在性质上它必须是一个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劳动力价值预定不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盈亏变化),企业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是归某个资本家所有还是属于资产所有者群体所有?各个资产所有者的私有资产在企业总资产又各占多少份额等等,产权分明是资本主义企业能够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社会主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机体,要能够满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在性质上它必须是一个生产劳动实体,作为生产劳动实体的社会主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公共的生产资料在价值上保持不变,企业经营状况表现为消费价值量的波动(劳动收入的有无多少变化),而不是生产资料价值的盈亏。社会主义企业能不能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是劳权分明,即企业产品的形成消耗了多少劳动量,每个劳动者的劳动量在总劳动中各占多少比例等等。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实质是公有的生产资料怎样和在个体所有基础上的劳动力相结合。生产资料既然实现了公有制,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因此,公有制企业就个体而言是不可能也不必要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我们的企业观念如果不能突破生产资料实体的框架,就不可能解开国家和企业关系这个结,就不能有真正的政企分开,社会主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只能是一个空想。
国有企业所以不能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自我发展,有两个基本原因:一是因为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我们走入了资产所有权的误区,从“谁所有谁经营”的原则出发,形成了“国有国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由于国家挤占了劳动者作为社会主义生产主体的地位,造成了国有企业利益主体外部化且处于不规范状态,因而在管理上国有企业不能自主经营,自我约束;一是因为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过程中我们误用了工资制而未能实现按劳分配(关于工资不是按劳分配的合理形式,工资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问题,这里暂且不讨论),而不能实现按劳分配,就不能从价值上把国有资产和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区别开来,一方面使劳动者不能真正多劳多得,失去了作为主人参加生产劳动和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另一方面则又使国有企业在价值运动中不能作为一个真正独立的经济实体自我发展。因此,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就必须真正实现按劳分配,一句话,就是要全面体现和满足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2
我们只要打开资产所有权的铁锁,走到劳动所有权的基础上来,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也就出现在我们面前:这就是“国有劳营”模式。“国有”体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基本职能,它表现在生产资料可以按社会需要分配、按效益流动的优越性上,同时也是社会主义企业按劳分配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劳营”则体现社会主义企业在按劳分配基础上自主经营的基本特征,体现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集体的基本性质。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完全由劳动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国家只是通过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合理流动调节社会生产,使社会供给和社会需求经常保持平衡状态,同时,通过确定合理的成本水平和对企业分配过程的监督使国有资产处于保值状态。在这里,“高度集中的财产权”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分配生产资料、按社会需要调节生产状态的优越性上,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体现社会主义企业在按劳分配基础上灵活经营,自我满足的优越性上,既不会有财产权和经营权的矛盾,更不会有政企不分的弊端。“国有国营”模式一旦为“国有劳营”模式所取代,旧体制所固有的种种弊端也会随之消失,国有企业的发展就会进入柳暗花明的春天。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3
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问题,不是建立何种产权制度、怎样建立产权制度;而是如何用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取代产权制度、怎样建立劳权企业制度。我国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改革所以能够一举成功,就因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模式从根本上体现了“谁劳动谁所有”的劳动所有权,满足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而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长期不能成功,收效甚微,就因为我们始终未能冲出资产所有权的束缚。当我们真正走出资产所有权的误区时,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也就自然消失了。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4
六,引用股份制的改革为什么不能成功?
由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没有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因此,从1992年国有企业改革实际双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引用股份制的改革阶段。我国的股份制是在1984年就出现了,到1991年底全国已有3220家企业实行股份制。1992年5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指导文件,同年6月,新华社报道:我国关于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的一套政策、法规已基本形成。从1992年到现在,已经10多年时间过去了,但国有企业改革依然没有走出困境。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4
为什么引用股份制的改革也不能成功呢?
1,在公有制企业建立股份制并不能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
我们的主流经济学派所以要引用股份制,正是为了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而在事实上,在保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建立股份制并不能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因为股份制的企业经营机制和国有国营条件下的企业经营机制是一样的,同属于按资分配机制,而按资分配机制本质上是剩余价值规律的表现方式和作用过程。由于我们不放弃公有制,而在公有制条件下并不存在规范的资产所有者,不存在规范的股东,剩余价值规律是不可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因此,认为建立股份制可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
,股份制的建立并不能实现政企分开。
许多人认为,只有建立了股份制,就可以实现政企分开了。而在事实上,这也是一种空想。在国有国营条件下,国有企业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在保持国家所有条件下同样也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在国有国营条件下是国家通过相应的机构来管理国有企业,而在股份制,条件下是国家委派若干工作人员执行大股东的职能,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这和国家通过相应的机构管理国有企业有什么两样?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4
3,推行股份制并不能使国有企业自负盈亏,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所以能自负盈亏,是因为企业资产是独立的,属于全体股东所有。企业盈利是股东们受益,企业亏损是股东的损失。在这里,企业能够自负盈亏的前提是企业资产限于股东投入的所有资产。而在国有企业,企业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单个企业不存在独立的产权主体,无论是作为国有资产代表的股东还是企业经营者,都没有权利利用企业占用的生产资料来承担经营责任,又怎么能自负盈亏呢?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些所谓的国有资产代表和企业经营者却极有可能联合起来利用种种办法化公为私、损公肥私,连国有资产的保值都难以保证,更不用说增值了!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4
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然会走上消灭国有企业的道路。
在经过了前面一系列改革仍没有成功的情况下,主流经济学派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张,并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确定为产权清晰。也就是说,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产权制度,而且必须满足产权清晰的基本要求。而产权清晰的结果必然要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也就是说,这种改革必然会导致国有企业灭亡。近几年,在所谓产权清晰的口号下,国有企业卖的卖,送的送,几乎要消失了。与前面的种种改革艰难推进相比,这种改革进行得却十分迅速。
从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经历了一个由突破产权制度到强化和更新产权制度的过程。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都是打破产权制度的改革。为了使国有企业能够恢复活力,我们试图通过打破产权制度,给企业自主权力,使企业能成为一个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但是,从引用股份制开始,我们的改革就又走上了强化和更新产权制度的道路。国有国营的企业制度本身是一种国家经营的企业制度,是国家所有制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产物;而现代企业制度,则是一种以个人所有为基础的产权制度,它与公有制已经是性质不同的所有制--私有制了。当然,在股份制条件下,还有国有股份的存在,但在这里,国有资产也是被当作一个私有制,当作一个股份来对待。国有资产在股份制企业的存在并不能改变股份制作为私有制社会形式的性质,恰恰相反,倒是股份制使国有资产以私有制的形式存在和流动。资本主义之所以需要股份制,是因为单个的资产所有者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已经满足不了现代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他必须和其它资产所有者合作进来,化零为整,以满足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因此,股份制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合作制,而不是什么公有制。事实上,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完全可以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是不需要股份制化零为整的功能的。在公有制基础上引用股份制只是画蛇添足!
作者: guren 时间: 2005-3-12 15:35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二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不能成功,是因为我们始终没有重视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点,没有认识国有企业的三大特点,没有从国有企业基本特点出发来建立相应的企业制度,没有在理论上走出资产所有权和产权制度的误区。
作者: 西门品月 时间: 2005-7-7 10:50
中国的公有制改革一方面要照顾既得利益者的权益,已经用公有制养活了那么多大官和官太太,他们少贪污点钱少占用些公众资源就已经是人民的万幸了,另一方面,在改革过程中不知道还会出现多少新的腐败,国有资产流失和新的既得利益者。说到底还是那句话“不改革等死,改革找死”。当然也有破解方法,既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更重要的是改革的力度——消除特权和行业管制,这才有成功的可能。[em01]
作者: officeeric 时间: 2008-7-2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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