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超级垃圾“死不退市”的潜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heqing 时间: 2009-9-14 17:48 标题: 超级垃圾“死不退市”的潜规则
昨天,两只超级垃圾股历经数年“停牌”与“改头换面”式的垃圾重组,终于大难不死,反而乌鸦变凤凰。其中,超级垃圾股“粤美雅”——连续9年亏损或微利(1分钱),历年滚存的每股账面亏损高达-2.56元,每股净资产严重亏空至-1.33元,然而,它停牌将近3年半而不死,垃圾重组后改名换姓为“广弘控股”,昨天恢复上市首日收盘价竟比停牌价格大涨836.8%!与此同时,另一只超级垃圾股“甬成功”,停牌整整3年半,同样“死不退市”,昨天恢复上市首日收盘价比停牌价格仍然大涨515%! 其实,超级垃圾股重组之后仍会还原为垃圾!比方,四环生物、三联商社、*ST白猫等等,这些都是经过超级垃圾重组后再次沦为垃圾的。何以至此?答案是:既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那么,“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也就成为重组方的重要动力源。试问:谁是这一只倒霉的“替罪羊”!
作者: heqing 时间: 2009-9-14 17:48
中国股市自开门营业18年来,退市制度仅在2001——2003年间曾被付诸行动,并有一批超级垃圾股在此期间集中退市,大约有近30家,这在一定程度上纯洁了我国上市公司队伍,并极大地震慑住了狂炒垃圾股的过度投机行为,为此,垃圾股纷纷被投资者所抛弃,后来它们大多沦为了一元股、两元股,有的甚至在退市前跌到只有几毛钱的价钱。 然而,2004——2009年期间,6年内几乎少有垃圾股退市。无论垃圾公司如何超级垃圾,它们总有办法坚决不退市!这一现象似乎已成为中国股市的一项“潜规则”。如此一来,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真的也就名存实亡了。这究竟是监管层的尴尬,抑或是投机者的窃喜?
作者: heqing 时间: 2009-9-14 17:48
从表面上看,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不仅自成体系,而且还相当完备。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退市前,一般都要经过事先设定的两道“风险警示”,即所谓的ST与*ST。ST与*ST既是对超级垃圾股的黄牌警告或红牌警告,但同时它更是对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的提示。
其实,ST股与*ST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超级垃圾股”。如果说“退市”是上市公司“生命”的终结,那么,ST与*ST则是上市公司的“死亡之旅”。因此,按道理讲,ST与*ST不仅应该具有“退市风险警示”的作用,而且还应该对垃圾股的过度投机具有强烈的威慑效应。然而,目前呈现在投资者眼前的事实是: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似乎已经名存实亡。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其中原因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作者: heqing 时间: 2009-9-14 17:49
(一)制度缺陷与监管漏洞
按照证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退市的情形可以有多种,但其中最有代表性且最易于量化执行的标准,就只有一条:凡是连续2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要戴上*ST的帽子;如果连续3年亏损,则自第三个亏损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该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暂停上市期间,上市公司于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且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盈利的,可以在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复其股票上市的申请;否则,如果该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或是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则该股票必须退市。
由此可见,一个上市公司要想退市,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比方,上市公司必须两年连续亏损,才能戴上一个无关大雅的“*ST”帽子;如果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则会被判处“死缓”,缓刑一年(即暂停上市一年);如果上市公司连续4年亏损,则死刑立即执行——“终止上市”,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退市”。
目前,不少ST或*ST公司正是踩着这一底线大搞“报表重组”的。为了规避“连续3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厄运,许多超级垃圾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大玩“二一二”亏损游戏:即连续两年亏损,然而来个扭亏为盈,接着再连续两年亏损,又来一个扭亏为盈,如此而已。这样,一些超级垃圾股不仅能规避退市风险,而且就连“暂停上市”的风险也规避掉了。
作者: heqing 时间: 2009-9-14 17:49
(二)壳资源需求与银行债务保全需要 目前,我国上市审核制度为核准制,一家公司从改制、辅导、保荐、审批、发募到上市,这不仅要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准备过程,并要完成一系列繁琐的工作程序,而且上市资格的最终获得还要受制于产业政策、上市额度与市场需求,因此,在上市资源依然相对短缺的前提下,“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便受到了一些难获“上市机会”的公司的青睐。而垃圾股的“壳”则成为了这些公司的首选目标或猎取对象。应该说,在上市资源紧张的条件下,“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是一种较好的“曲线上市”选择,它可以规避一连串的上市申请与麻烦。为此,垃圾股肮脏不堪的“壳”竟然成为了“抢手”的壳资源。
另外,从垃圾股“壳资源”的供给方来看,由于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一般都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公司所欠银行债务往往高达数十亿元,如果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或退市,则银行数十亿的贷款就会打水漂,甚至血本无归,因此,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方成为垃圾股退市的最大阻力。银行一般不愿欠债公司退市,而是希望有新东家进入,或是最起码搞个“破产重整”,在保壳的同时又能保全其贷款本息。只要垃圾公司不退市,则银行定能通过“债转股”来保全债权,并能获取更大的股权利益。为此,垃圾股也就拥有了不退市的理由。
不过,“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一定是要动用真金白银的。对于再也无路可退的超级垃圾公司而言,重组将是“革命性”的,只有“大换血”,方能重生。因此,无论重组方与被重组方各自的动机是什么,但重组行动必须要动相真格的。至于重组后果如何,比方,重组是否属于一种短视或投机行为,则已与重组本身无关。事实上,后来我们已看到了不少“垃圾重组后还是垃圾”的现象。
作者: heqing 时间: 2009-9-14 17:49
(三)监管层对股民“父爱”般的“人道”误区
对于企业或公司而言,上市是一种幸福,是一种荣耀,它是上市公司的“入学典礼”;反过来,公司退市却成为了投资者的一种委曲和尴尬,更是股民的一种损失和痛苦。因此,为了减少上市公司退市的案例,监管层基本上是以“无可奈何”的方式来默认“报表重组”的,与此同时,监管层似乎也有意识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来参与“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这样,一方面既可以有效化解垃圾股的退市风险,另一方面又能减少股民损失,安定股市。在目前“新兴+转轨”的市场氛围中,政府何乐而不为呢?
事实上,中国股市由于退市制度的名存实亡,已使得机构与庄家对垃圾股的投机炒作更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只要这些投机者愿意,他们要么翻手为云,要么覆手为雨。投机者对垃圾股的猖獗投机与大胆操纵,已使得如今的垃圾股统统“鸡犬升天”,股价居高不下。
超级垃圾公司永不退市,这就好比“池中之水”只进不出。古人说“流水不腐”,如果“池中之水”只进不出,最终一定会失去它的活力和纯洁;俗语说“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粥”,可以想像,一个股市只进不出,最终必然垃圾遍地,定会污染整个市场。因此,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不仅可以抑制垃圾股的非法操纵与过度炒作,进而恢复股市正常的价格信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并有利于充分发挥股市的优胜劣汰与资源配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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