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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董事提名权 [打印本页]

作者: hariRaj    时间: 2013-1-8 09:06     标题: 董事提名权

请问各位大侠:
1/股东行使董事提名权的持股条件规定为5%?
2/股东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董事会同意才可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具有挑选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

谢谢
作者: Palantir    时间: 2013-1-8 09:16

自个顶一下。请大侠赐教!
作者: himanshumh    时间: 2013-1-8 09:26

没听说过有这两规定,同等大侠赐教!
作者: tikfed    时间: 2013-1-8 09:46

第二个问题同上。

第一个无规定。但如果涉及股东自行提出,则参照上述。
作者: Viceroy    时间: 2013-1-8 10:06

提名董事就是一个提案,按照公司法,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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