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同一控制下合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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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gonzalez
时间:
2013-1-16 19:12
标题:
同一控制下合并探讨
什么情况下能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
1、父控制A公司女(子)控制B公司,AB可否作同一控制下合并?
2、夫控制C公司,妻控制D公司,CD可否作同一控制下合并?
3、兄控制E公司,弟控制F公司,EF可否作同一控制下合并?
4、张三、李四无亲缘关系,二人有一致行动协议(针对GH公司),张三控制G公司,李四控制H公司,GH可否作同一控制下合并?
5、张三、李四无亲缘关系,张三、李四在K、L公司中的股权比率相同,都为40%:60%,KL可否作同一控制下合并?
6、张三、李四无亲缘关系,张三、李四在K公司中股权比率为30%:70%,且李四控制K公司,在L公司中的股权比率为40%:60%,且李四控制L公司,KL可否作同一控制下合并?
请大家踊跃探讨!
谢谢!
作者:
Otabek
时间:
2013-1-16 19:14
1、2、3都否
4、当张三李四分别在GH有股份时,是
5、6是
作者:
kkn006
时间:
2013-1-16 19:17
1、2、3都否
4、当张三李四分别在GH有股份时,是
5、6是
作者:
meghanjackson
时间:
2013-1-16 19:20
同意楼上的意见。
作者:
laurab
时间:
2013-1-16 19:22
关于夫妻各自控制公司,个人觉得可以按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处理……
作者:
HuskyGrad2010
时间:
2013-1-16 19:25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财产共有,股权也是财产的一部分,故个人感觉夫妻各控公司可以按照统一控制人企业合并处理
作者:
dmrktrading
时间:
2013-1-16 19:28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Andreas42
时间:
2013-1-16 19:30
同意6楼意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有对股权分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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