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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刚刚设立的公司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kmf229    时间: 2013-1-17 07:22     标题: 请问:刚刚设立的公司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某刚设立的公司,欲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与上市公司换股,换股后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请教。
作者: noel    时间: 2013-1-17 07:28

就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了。
作者: ASSet_MANagemen    时间: 2013-1-17 07:33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是该刚设立的公司还是其控股子公司?
应考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作者: ayodayo    时间: 2013-1-17 07:39

3楼正解,构成借壳上市,该子公司必须持续经营三年,按照与IPO趋同的审核思路,这三年应该不曾发生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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