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此类股权结构到底是否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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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siz64
时间:
2013-1-17 23:10
标题:
此类股权结构到底是否需要调整?
一群自然人持有拟上市公司A的股权,同时,该群自然人又通过一持股目的公司再持有拟上市公司A的股权。
此类股权结构到底需不需要调整?理由何在?恳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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