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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红的由头 [打印本页]

作者: ftwcfa    时间: 2013-1-19 11:04     标题: 分红的由头

各位大侠:
       有如下问题请教诸位。若发行人在重组阶段,须清理股东超过200人问题,因此须由几位大股东收购股权,但考虑到收购金额较大,因此发行人考虑在收购前先分红一部分。但该次分红,若分红比以往多,造成小股东认为该股票潜力巨大,以至日后不愿意转让股权该咋办?
       各位有何高招?谢谢!
作者: genuinecfa    时间: 2013-1-19 11:08

告诉小股东这次是累计分配,是对以前多年利润累计的分配。
作者: ohai    时间: 2013-1-19 11:11

那就先收购再分红好了,价格还高。通过股权质押去融点资金过渡一下应该也可以的。
作者: lunarfollies    时间: 2013-1-19 11:15

可否另签合同说明将小股东的表决权股份让大股东代表行使权力?
作者: krause2    时间: 2013-1-19 11:18

部分股东新设一个公司,新公司收购他们自己手中的股份,以满足发起人不超过200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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