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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东增资能否只单单入资本公积 [打印本页]

作者: rkapoor    时间: 2013-1-20 08:38     标题: 股东增资能否只单单入资本公积

现在我这里有个问题:
就是之前股东的增资进了资本公积,没有进股本
想问下这样进资本公积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谢谢
作者: mdfb79    时间: 2013-1-20 08:41

追加投资而不扩股,应列入资本公积
作者: adehbone    时间: 2013-1-20 08:45

弱问一下:两者有何区别
追加投资是针对所有股东而言?
而增资则不一定么?
作者: lunarfollies    时间: 2013-1-20 08:48

如果增资不扩股,且不是股东,则为对企业捐赠,应确认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否则,就是上述情形,股东追加投资而不扩股,应列入资本公积。
作者: yuoska    时间: 2013-1-20 08:52

多谢a
还有就是你的说法是否有依据啊,比如准则或者相关规定什么的?谢谢
作者: Muddahudda    时间: 2013-1-20 09:10

增资,顾名思义就是增加注册资本,如果不能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取一个变通的方式,如只增加1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或者让原股东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转让1元出资。
作者: bigredhockey55    时间: 2013-1-20 09:13

好像有点问题,既然叫“增资”怎么不影响注册资本或股本呢?资本公积的组成里针对股份的,只提了个“股本溢价”,如果不影响股本,那么就无从谈溢价,所以个人认为,在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投入方是不是股东,都应该作为捐赠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联想到税务,所有者如果想增加投入,还是要改股份,工商登记,不然按捐赠,所得税影响可不小。
记得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对权益工具问题有过解释,意思好像说一项合同如果是需要用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支付(金额数量确定),那么就作为所有者的投入,计入资本公积(将来真正交换时转股本),如果不是那么就作为经营者的业绩,在损益中反映。是不是可以印证这个问题呢,一个“投入”的合同不需要企业发行股份去获取,那么就不是所有者投入,而是经营者业绩,要计入当期损益。说实话,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真难,没读明白,大家讨论。
作者: Iginla2011    时间: 2013-1-20 09:17

之前的确考虑过按照捐赠所可能涉及所得税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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