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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限责任公司欲通过减资弥补亏损,是否可行? [打印本页]

作者: kd26gioi    时间: 2013-1-20 18:24     标题: 有限责任公司欲通过减资弥补亏损,是否可行?

有限责任公司欲通过减资弥补亏损,是否可行?
作者: Roflnadal    时间: 2013-1-20 18:28

法律可行 但减资程序繁琐吧 怎么也要经过全体债权人同意吧
作者: mar350    时间: 2013-1-20 18:35

2012年,证监会发文明确否定了这种通过减资规避“禁止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做法。不知道单纯的减资弥补亏损是否可行?
作者: yodacaia    时间: 2013-1-20 18:39

单纯的减资弥补亏损是可行而且合法的。根据《企业法人登记条例施行细则》第39条规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表明,当企业法人出现严重亏损,应当通过减少注册资本以弥补亏损。
作者: sabaruch    时间: 2013-1-20 18:42

减资,股东再赠与上市公司,原制度下股东赠与算营业外收入,这样去弥补亏损的吧!新制度下,控股股东赠与是进入资本公积的,是不能弥补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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