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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改制 [打印本页]

作者: ikoreaii    时间: 2013-1-21 08:46     标题: 改制

主体:母公司A与其全资子公司B,税务部门C。
事件:B公司欠A巨额借款及欠C巨额税款。(A\B为国有企业,如B公司法人实体未注销,可暂缓缴税)
           现企业面临改制,B公司可否将其经营性资产以抵债的方式拨付给A公司?
请前辈支支招!!
作者: krause2    时间: 2013-1-21 09:08

汗,怎么不能呢?以资抵债明显涉及大量的税收问题。
作者: jbaldyga    时间: 2013-1-21 09:14

是否全资跟能否转股应该是两码事
作者: Analyze_This    时间: 2013-1-21 09:19

谢谢前辈支招!!!A公司转制,需B公司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保证业务链条完整。如B公司经营性资产被拿走,其实体不具备盈利能力,主要考虑税务局会不会找麻烦呀?
作者: John10    时间: 2013-1-21 09:25

B公司以资产偿还所欠A公司债务,则A公司债权得以保全,但税务局的债权会落空。目前A公司和税务局实际上都是B公司的债权人,B公司的重组方案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如果按上述方法操作,结果将导致B公司破产清算,损害了税务的利益,当然,如果能搞定税务该方案显然对A公司最为有利。就B公司目前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实际情况来看,也可与税务沟通,通过税务减免和大股东支持双管齐下改善B公司经营状况,双方都做一些牺牲,这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方案。
作者: Analti_Calte    时间: 2013-1-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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