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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分公司盈利,总公司亏损的所得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nitoha    时间: 2013-1-22 10:52     标题: 异地分公司盈利,总公司亏损的所得税问题

异地分公司盈利,但是总公司的汇总数据是亏损的,那分公司还需要在其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吗?

如果不用交的话,那分公司所在地的政府就亏了;如果要交的话,似乎又不合理。

求高人指点
作者: tikfed    时间: 2013-1-22 10:56

分公司所得税是汇总到总公司来清缴所得税的。
作者: mkytz15    时间: 2013-1-22 10:59

那就只交给总公司所在地了?分公司所在地的政府怎么收税呢?
作者: RMontgomery    时间: 2013-1-22 11:03

总机构汇总计算,总分机构按比例分配就地交纳。可以参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
作者: DoubleDip    时间: 2013-1-22 11:06

多谢楼上
看来分公司的税还是要在当地预缴的
但是如果总公司汇总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的话,根据该规定就不需要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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