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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债交易的“算头不算尾” [打印本页]

作者: Beatnik    时间: 2013-1-22 21:56     标题: 国债交易的“算头不算尾”

《证券交易》课本P56关于国债交易计息的“算头不算尾”,是否当持有到期时才算头不算尾,中间出售的话既算头也算尾?(交易日挂牌显示的应计利息额包括交易日在内,交易按挂牌显示处理)另习题集P75第17题好像和课本矛盾了,按课本算的话已计息天数应该是167天。
作者: kickthatcfa    时间: 2013-1-22 21:59

我国现在国债交易采有净价交易,“算头不算尾”主要指利息,在交易时如此。但是报价是不是如此,报价时即算头,又算尾。

简单说吧,你今天买,明天卖,交易时利息只算一天的,但是报价牌上却是显示的两天利息。
作者: bolligerallstar    时间: 2013-1-22 22:02

认真看看书,书上有一个例题。
作者: bleach    时间: 2013-1-22 22:05

楼上的说法值得商讨。所谓净价交易,是指在报价的时候按照净价报价(即不含应计利息),而在结算时按全价结算(即净价加利息)。而应计利息就是按算头不算尾的原则计算的,这也应该就是在报价牌显示的应计利息。
作者: wilslm    时间: 2013-1-22 22:07

书上的例题和2楼的理解不同,按书上例题的话今天买明天卖算计息日算两天的
作者: mik82    时间: 2013-1-22 22:15

请楼上的各位看看书上怎么讲的吧。我讲的就是按书上说的来的。请大家不要凭自己的印象在这里浪费口舌。
作者: SkipE99    时间: 2013-1-22 22:18

计息和报价完全是两个概念。正如7楼列举的书上的例子,书上讲是136日,这是报价的计算,如果要是计息的话就是135天。

我举的例子:今天买明天卖完全是为了简化模型。
作者: Analti_Calte    时间: 2013-1-22 22:23

个人理解同楼主
交易,算头又算尾
持有到期,算头不算尾
作者: Rasec    时间: 2013-1-22 22:29

上述是可以解释证券交易部分的例题了,但是在《证券投资分析》债券部分(P29)在计算过程中还是按照算头不算尾的算法计算累计天数。   请问大虾们,如何理解??
  证券交易例题(算头也算尾)
   (1):P378月全月应计27天,9月全月为30天,10月全月为31天,11月全月为30天,12月应计18天,所以27+30+31+30+18=136天
   (2)P48,计算国债计息天数126天也是算头也算尾
  证券投资分析(P29):债券计息天数都是按照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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