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的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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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mara5
时间:
2013-1-31 15:22
标题: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的参股公司
如题,请教!不知是否会存在什么问题?
作者:
Andreas42
时间:
2013-1-31 15:24
个人以为,如果确定是同业竞争,最好慎重,毕竟有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而且最近审核的都很严格;如果是同业不竞争,倒可以去细致的解释说服别人;
作者:
mamuka12
时间:
2013-1-31 15:25
如果参股公司不以上市为目的,没什么大问题吧?印象中同业竞争限制这有IPO的时候强调,其他的没有,知识有限,楼下补充哈!
作者:
jacksparrow
时间:
2013-1-31 15:30
参股方不是上市公司的控制方或其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存在解释的问题,为了谨慎起见,一般应予清理
作者:
LorrinCFA
时间:
2013-1-31 15:35
谢谢答复!
作者:
sameeragarwal
时间:
2013-1-31 15:38
2010年第四期、2011年第三期保荐培训中创业板审核要点明确了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主要股东。
作者:
bigredhockey55
时间:
2013-1-31 15:41
不存在问题,同业竞争是正对控股股东的,参见广电电气,与通用电气合资成立两参股公司
作者:
LPoulin133
时间:
2013-1-31 15:42
同业竞争算不上 但有可能涉及关联交易
作者:
NakedPuts
时间:
2013-1-31 15:44
依据可能没有,不过现已倒是很难说清楚,特别是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与上市公司高管的关系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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