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市公司可否设置专职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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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tick1010
时间:
2013-2-2 02:55
标题:
上市公司可否设置专职党委书记
上市公司可否设置专职党委书记,是否影响ipo 审核通过,有无案例。
作者:
king_kong
时间:
2013-2-2 02:58
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工会和纪委等主要工作。
作者:
John10
时间:
2013-2-2 02:59
这和IPO有什么冲突吗?
作者:
chandsingh
时间:
2013-2-2 03:01
完全可以,党委口子两回事,是共产党鼓励的!
作者:
parott
时间:
2013-2-2 03:02
呵呵,道理是这样,但是边界在哪里?
一个真实的大国企案例,国资股东(集团公司)、两家民营和其他小股东分别持40%、25%、20%和15%。为了实现集国资股东的控制权,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副总、财务总监和业务总监全是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这没问题;但是股份公司人事部和规划部的领导,都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股份公司审计、稽核和预算的领导,都是集团公司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兼任;股份公司董秘、董办主任,都是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以上人员在集团公司未担任党口以外职务。
这种情况下,“党委口子”足以解释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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