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拟上市公司将核心专利授权参股子公司使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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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gupta0827
时间:
2013-2-3 16:46
标题:
拟上市公司将核心专利授权参股子公司使用的弊端?
请大家帮忙想想:
(1)拟上市公司A如果将其核心专利授权给参股40%的子公司B使用5年,对A日后上市会有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2)A也不准备采取短期授权,在自己上市之前终止的方式,但B希望使用该核心技术,可采取其他什么方法吗?个人认为也许OEM有一定的可行性
请详细分析并注明依据。。
谢谢各位!
作者:
Windjammer
时间:
2013-2-3 16:46
1、看另外持股60%的是谁,若为无关联第三方,需要保证该交易的公允性。
2、如果是关联方,强烈不建议做这种事情。
作者:
busterbluth
时间:
2013-2-3 16:46
核心专利授权给参股40%的子公司B使用5年,是否会对上市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价格是否公允?等
作者:
DoubleDip
时间:
2013-2-3 16:46
看上市主体的经营模式,如果是利用自有技术进行生产和销售,除那家公司以外,没有其他授权的话,那这么做通过的概率小,无法解释清楚这项技术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发挥的作用,公允价格也无从讲起了,如果是利用技术出让的方式进行运作,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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