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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持股公司内部股权的限定性约定 [打印本页]

作者: RobertA    时间: 2013-2-3 17:49     标题: 员工持股公司内部股权的限定性约定

请教各位大侠,员工持股公司(简称A公司)是拟上市公司(简称B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A公司的章程里约定员工离职后须将其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并且在其认购A公司股权时同时签订一份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约定其将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生效条件为其从B公司离职,这样是否可以?顺便再问一个,A公司的内部股权纠纷是否会影响拟B公司的上市进程,是否涉及上市的实质性条件?谢谢!
作者: brain_wash_your    时间: 2013-2-3 17:49

1.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股东权利。
2. 有纠纷,就意味着有可能产权不清。
作者: genuinecfa    时间: 2013-2-3 17:49

1.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股东权利。
2. 有纠纷,就意味着有可能产权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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