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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资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partan1    时间: 2013-2-4 02:01     标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资质问题

各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因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该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想请教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什么关系?现在是否已经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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