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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缴社保 [打印本页]

作者: LokiDog2    时间: 2013-2-4 04:19     标题: 代缴社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开立社保账户,目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缴纳社保,该种情形是否合法,是否可能对公司上市造成影响?
作者: pimpineasy    时间: 2013-2-4 04:19

搭车同问,如果是上市公司本身没有开立社保证户,而是通过母公司(集团公司)的社保账户向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会对其再融资造成影响,是否会被认定为独立性上存在瑕疵?
作者: DoubleDip    时间: 2013-2-4 04:19

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上市主体没有自己社保专用账户、不能独立缴纳社保的情形,个人理解是在独立性上存在瑕疵,应尽快纠正。
作者: kingstongal    时间: 2013-2-4 04:20

只要公司实实在在缴纳了社保,个人认为问题不大;但应该从现在起规范管理,建立起自己独立的社保专用账户。
作者: dirk01    时间: 2013-2-4 04:20

这个问题我咨询过社保局
对于母子公司代缴这个问题
北京这边没有禁止
但是还是建议母子分开交
可以委托中智、fesco这样的公司代缴
不一定非得找母公司或者子公司
作者: Zestt    时间: 2013-2-4 04:20

公司在外地没有设子公司,若委托中智这类公司代缴社保,员工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中智签订劳动合同(由中智劳务派遣)?
作者: AndyNZ    时间: 2013-2-4 04:20

同意4楼的观点
作者: MiniMe7    时间: 2013-2-4 04:20

个人理解与中智签约。这样养老等社会保险就与拟上市公司无关,由劳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只要不给人留下刻意“外包”的印象,应该不对上市构成障碍的。
作者: jcfa2011    时间: 2013-2-4 04:20

看来观点不一啊……
作者: bpdulog    时间: 2013-2-4 04:20

要看是什么岗位的员工了 如果本身就是流动性很大的岗位 而且对公司运营不会有重要影响的员工 和中智签就没什么问题 如果是岗位要求相对的稳定性 但是员工是外地的不愿意在本地缴纳社保 (比如很多在上海打工的人员就不愿意在上海交社保 宁愿回家交)那就跟公司签合同 然后委托51job这种有代缴社保资质的公司 只做委托代缴社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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