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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一控制下企业整合 [打印本页]

作者: YouCanDoIt    时间: 2013-7-1 16:45     标题: 同一控制下企业整合

C、D两个公司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A公司70%控股B公司,B、C、D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为200万、1000万、5000万,现在想整合B、C、D三家公司,可以把B公司作为整合的主体吗?若可以,与将D作为整合主体的方案有何区别呢?
作者: HuskyGrad2010    时间: 2013-7-1 16:46

当然可以,对B增资,然后收购CD即可。与D作为整合的主体区别是:D公司规模较大,它作为主体,主营业务可能不发生变化,供参考。
作者: dmrktrading    时间: 2013-7-1 16:46

可以,两者主体不一样,最后公司治理侧面的董监会成员的考量会不一样,另外如果是换股的话,换股价格,和股权比例也会不同,仅供参考
作者: strikethree    时间: 2013-7-1 16:46

如果能以A为主体上市,就不用整合了,^_^。
作者: Chuckrox8    时间: 2013-7-1 16:47

收购C、D,为什么一定要对B增资呢?
作者: jbaldyga    时间: 2013-7-1 16:47

B哪有那么多资金收购5000万注册资本的D公司?要么增资要么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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