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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我国首例可交换债发行 规模7亿元 [打印本页]

作者: bmaggie    时间: 2009-7-13 13:47     标题: [转帖]我国首例可交换债发行 规模7亿元

新浪财经讯 健康元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已于9日批准发行可交换债的议案。健康元将发行最多6年期,7亿元规模的可交换债,以不超过4000万股的丽珠A股做担保。这是我国证券史上的首例可交换债发行。

  健康元持有丽珠集团(28.86,-0.13,-0.45%)接近43.3859%的股份,目前拟发行可交换债的规模为7亿元,按照可交换债的规定,发行额度不低于丽珠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的70%。假设按目前最近丽珠的平均股价计算,健康元将拿出约不超过4000万股的丽珠A股做担保。

  健康元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可交换债最大的风险就是在未来发行完成36个月以后的回售期内,如果出现类似2008年证券市场大幅度单边下跌,将会使健康元面临的回售压力。

  名词解释:可交换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与目前市场上的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均有所不同,可转换债券为上市公司直接发行,未来可以转成上市公司自己的股份;公司债券即可以上市公司发行,也可以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来发行,而可交换债券只有上市公司的股东才有条件发行,因为在发行的过程中,必须使用上市公司的股票来进行质押担保和预备交换。

  相比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因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发行,相比具有不摊薄公司股份的优点,可转换债的投资人未来可以转成上市公司自己的股份,但可交换债系投资人将来换成上市公司(发行人子公司)股份,其相似点是,二者都嵌入了期权,未来都可转换或交换为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都可以设置类似向下修正条款,及可以设置赎回和回售款为什么要发行可交换债?

  可交换债券与公司债券相比:其申报、发行、募集等方式与可交换债相同,但其不同点是可交换债又具有换股的权力,相比公司债券,其债中包含了类似换股权证的价格。

 

转帖自:我国首例可交换债发行 规模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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