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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问题一:每只基金应独立核算,互不影响。至于一个项目由同一家管理公司(GP)的数支基金参与,那么在每支基金的合伙协议中应有明确的规定,如通过委员会的评审,或大多数LP同意。此类投资应防止GP的道德风险。
问题二:利润再投资一般应需要征得委员会或者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另一种情况是,在一定时间之后或已经投资的资金超过承诺资本的一定比例以后,禁止将利润进行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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