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法律上,合同的本质是债权关系,客体是给付。投射到日常合同的履行是一方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完毕货物或服务,另一方按照合同支付足额的对价,此为履行完毕。其他相关的权利义务就属于后合同义务。
但是,连续合同要注意,即分批发货或分次提供服务的,另一方分阶段或分次支付对价的,要以最后一次给付来确认履行完毕。

这个是从法律上的理解,不知道财务上是否有不同的理解来确认履行完毕。

TOP

返回列表